宝政办发〔2019〕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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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6日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

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43号)要求,优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健康宝鸡建设,坚持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宝鸡实际,以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突破,逐步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为健康宝鸡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政策,积极探索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落实本科毕业生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职层次学校要逐步转向在岗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和学历提升教育,逐步停止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收生。高职院校要结合基层实际,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的培养。采取订单班培养方式,吸引优秀中学毕业生选择医疗卫生类专业,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建立高职院校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育人机制,合理安排学生到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习,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推进高职(专科)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

(二)优化医学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高校医学类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发展全科医学专业学科建设。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医学学科专业体系,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老年护理、助产士等方面人才培养力度,结合院校实际增设公共卫生、中医养生、中医康复、健康管理等专业,加快调整同质化专业。支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定向培养助理全科医生试点工作。

(三)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夯实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地位。扎实推进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和医学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完善长学制教育,积极推进具有推免资格的医学院校建设,建立专科学生专升本制度,打通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专科学生升本通道。加强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与省内外医学院校跨区域、跨学科合作。将师承教育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省、市级名中医、名老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在师承教育中的引领作用。

(四)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结合全市医学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完善临床教学基地的认定、审核、退出机制,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要强化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将教学情况作为对附属医院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支持市中心医院建立内科综合教学病房、外科综合教学病房、全科综合教学病房和门诊,建立全科医学教研室,落实综合培训、考核和全科培训、考核的教育教学任务。规范医学类毕业生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努力提高学生临床实践能力。给予教学医院一定的经费支持,保证教学医院有足够的教学场地、教学设施和实习生住宿条件。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及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具备条件的医院、学校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完善新任职教师(含临床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全市二级甲等医院要为高职院校医学类教师提供进修和暑期实践锻炼平台。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有执业医师证和教师证的医师)优秀教学团队发展计划,建立师资准入考核、动态评价管理制度。积极构建以教学名师、名老中医为核心的教学团队,着力加强师承教育,高度重视师承导师、优秀中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建立年龄、职称、学历等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

(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积极实施“外联上挂”战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担负教学培训任务的医院要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医学高校、附属医院、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加大医学人才学历教育、在职培训、进修深造力度,提升人才培养层次。

(七)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医学紧缺专业培训规模,研究建立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结合培训招收计划与临床岗位需求,积极争取在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增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探索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在市中医医院探索建立以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提升中医医师专科诊疗能力与水平为主要内容的中医医师专科规范化培训模式。

(八)创新继续医学教育模式。创新继续医学教育模式,广泛深入开展各种适宜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升医学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能力。充分利用医学院校、医疗机构等教学资源,探索开展“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便捷性。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九)完善医疗卫生行业职业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健全内部分配办法,薪酬待遇重点向紧缺专业和基层单位同等人员以及偏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倾斜。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不受工作年限限制,考试通过的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县区高级岗位比例。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经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按照公开招聘办法规定的简化招聘程序,也可不设置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面试或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医学教育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协商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医学教育工作的经常化的督导考核。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共同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医学教育统筹协调。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医学院(部)、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医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学科专业设置论证,研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开展评估考核。同时,加强沟通衔接,促进院校教育与实践教学、学科设置与人才需求、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紧密衔接、完善配套。

(三)建立医学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好中、省医学教育经费投入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社会、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出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在综合实训基地建设中,加大医学实践教育基地经费投入。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机制,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改革探索以培养质量、绩效评价为导向的经费拨款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确定医学门类学费标准,完善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要统筹使用从学费收入等事业收入提取的助学经费,在保证国家各类资助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对报考医学专业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助。

(四)健全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涵盖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加强高等医学教育质量监测,将医学类学生毕业考试合格率、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专业认证结果等作为评价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探索实施高职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等专业质量评估。将医学人才培养工作列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考核、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质量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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