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7〕12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巩固提升建设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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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巩固提升建设任务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7〕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秋冬季造林绿化工作,持续推进绿色宝鸡建设,巩固提升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成果,现将2017年秋冬季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总目标,以“生态大花园”统筹绿色宝鸡建设,全面完成关中大地园林化巩固提升年度建设任务,全市秋冬季完成造林绿化10万亩、植树1000万株。通过实施人工园林造景、植物修剪造型、廊道立体美化、乔木花灌添彩等优化提升措施,丰富景观结构,优化区域生态,提升园林化规模和档次,提高全市整体生态环境优势。强化督导检查,严格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等工程,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把义务植树与重点生态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紧密结合,加快推进行业管理区域造林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二、建设重点和分工

(一)高速公路、西宝客专绿化提升

继续对连霍、宝平高速和西宝客专沿线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实现林带基本贯通、片林提质增效,提升景观效果,秋冬季完成绿化提升1082亩、植树6.2万株。连霍高速绿化提升92亩、植树0.7万株,其中:林带绿化提升7公里、67亩、植树0.5万株,沿线村庄绿化提升25亩、植树0.2万株。宝平高速绿化提升920亩、植树4.8万株,其中:林带绿化提升3公里、110亩、植树0.7万株,节点绿化提升120亩、植树0.7万株,沿线村庄绿化提升40亩、植树0.4万株,直观坡面绿化提升650亩、植树3万株;凤翔县突出抓好宝平高速沿线大槐社坡面绿化。西宝客专绿化提升70亩、植树0.7万株,其中:林带绿化提升1公里、10亩、植树0.1万株,沿线村庄绿化提升37亩、植树0.4万株,坡面绿化23亩、植树0.2万株。

责任分工: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二)渭河北坡生态保护修复

创新管护机制体制,加强森林资源抚育管护,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增绿增景、治理陡崖、封护管理、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实现塬顶百里防护林带全线贯通,坡面森林建设公园化、游园化,陡崖沟壑立体绿化,北坡区域整体生态环境优美化。秋冬季完成渭河北坡生态保护修复6417亩、植树7.6万株,其中:扶风县2890亩、1.6万株,眉县1892亩、1.2万株,岐山县1078亩、0.9万株,陈仓区249亩、2.5万株,高新区178亩、0.1万株,金台区130亩、1.3万株。加强抚育管护力度,完成坡面封护治理5698亩;以黄连木、元宝枫、柿树、黄栌、金叶榆、迎春、白皮松等彩色观赏树种为主,营造季相森林景观357亩、植树3.6万株,打造生态郊野游园;以杨树、油松、白皮松、侧柏等为主营造塬边林带217亩、植树2.1万株;以杨树、胶东卫矛、迎春花、连翘、侧柏等苗木为主,采取“下遮上挡”等措施治理陡崖沟壑48亩、植树0.9万株;以油松、侧柏等为主完成坡面道路绿化治理97亩、植树1万株。

责任分工:市林业局负责,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配合,各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国省道及县级重点道路绿化

秋冬季完成国省道林带建设95公里、1590亩、植树51.1万株。其中:342国道麟游县段24公里、200亩、6万株,244国道凤翔县段5公里、100亩、20万株,334国道千阳县段2公里、30亩、0.1万株。212省道陇县段17公里、200亩、2万株,凤县段20公里、100亩、3万株;314省道岐山县段16公里、920亩、10万株;法汤路眉县段11公里、40亩、10万株。同时抓好县级重点道路绿化美化,扶风县完成周原大道绿化3公里、135亩,栽植元宝枫、火棘、美国红枫、雪松等苗木1.4万株;金台区完成西府天地东、西上塬路绿化7公里、200亩,栽植樱花、金叶榆、银杏等苗木2万株;千阳县完成县城滨河路绿化5公里、100亩,栽植樱花、紫薇等苗木0.5万株。

责任分工: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各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苗木花卉产业发展

以调整结构、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为重点,强化市场主导、政策扶持,实现苗木花卉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做好苗木花卉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与涉农金融机构的衔接,着力解决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难题;抓好苗木花卉流通市场建设,畅通产销渠道;发展苗木花卉示范园、示范基地,创建省、市级精品示范园,扶风县、眉县、岐山县、陇县要争创省级苗木花卉产业示范县。秋冬季在巩固上半年发展成果、全面完成苗木花卉发展任务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明年产业发展土地流转10万亩。

责任分工:市林业局、农业局、市委政研室负责,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五)“四围”及省级森林城市创建

按照陕西省《省级森林城市评定办法》,实施“城市绿荫行动”五大绿化建设工程,持续推进森林围市、围城、围镇、围村建设。市区要推广立体绿化,增加绿荫绿量,突出林荫效果。各县区要巩固提升绿化模范县创建成果,全面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要抓住秋冬季造林有利时机,在森林网络、森林健康、林业经济、生态文化、创建管理等方面营造优势、消除短板,增绿量、显特色,加强创建资料积累和归类整理,力争眉县、麟游县、凤翔县、千阳县、太白县5县区尽快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

责任分工:市林业局负责,各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六)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试点

今年国家林业局启动了“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要积极谋划、主动对接,选择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充分利用已有场部、局址、工区等,建设接待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以提供森林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运动养生等生态产品与生态服务为主要特色,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的创新发展平台,力争早日列入国家年度建设试点工作计划。

责任分工:市林业局负责,各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七)湿地修复与保护

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加大湿地生态修复、水源涵养、水景观提升等工程建设力度,提升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千渭之会国家湿地公园继续开展国家标准巩固提升建设,实施核心区(北区)景观绿化工程,完成微地形营造和种植土换填1.7万立方米,栽植杨树、油松等乔木5134株,白三叶等花卉及地被5.1万平方米,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8527平方米;修建水质净化演示系统(人工湖)2.3万平方米、木栈道2120米。眉县龙源国家湿地公园完成绿化提升改造1000亩,栽植柳树、国槐等苗木0.5万株;千阳县千湖国家湿地公园完成绿化提升100亩,栽植银杏、牡丹、芦竹等苗木5万株;扶风县七星河国家湿地公园完成绿化600亩,栽植复叶槭、白皮松等苗木6万株;凤县嘉陵江国家湿地公园完成绿化提升100亩、栽植柳树等苗木2万株;凤翔县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200亩,栽植杨树、柳树、国槐等苗木3.5万株。陈仓区完成渭河湿地公园绿化500亩,栽植雪松、五角枫、垂柳等苗木0.4万株;陇县、麟游县等县区要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尽早实现全市湿地公园全覆盖。

责任分工:市林业局负责,各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八)核桃、花椒经济林建设

抓好省级基地县核桃经济林建园和市级核桃、花椒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提升工作,加强秋冬季管理,建立健全核桃花椒等经济林应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建园重点做好越冬防冻害工作,建成园做好土壤管理,消灭越冬害虫。秋冬季新栽核桃2万亩、花椒0.11万亩,嫁接改造核桃低产园5.27万亩、花椒低产园0.3万亩。完成油用牡丹栽植0.4万亩,其中凤翔县0.15万亩、眉县0.25万亩。

责任分工:市林业局负责,各有关县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早谋划,全面安排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冬季造林绿化工作,抓住当前植树造林有利时机,及早安排,提前准备,做到抓早动快、有效推进。要对照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路段和山头地块;要按照适地适树、突出乡土树种和地方特色的要求,做好苗木储备供应工作;要采取土地租赁、置换、流转等方式落实绿化建设用地,确保秋冬季造林绿化顺利实施。

(二)加强服务,严格管护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领导包抓绿化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一线跟踪服务,严把种苗、整地、栽植、抚育等关键环节,切实落实浇水、施肥、修枝、病虫害防治以及抗旱抗寒、增温保墒等管护措施,促进新栽树木安全越冬,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巩固造林绿化成效。

(三)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补助引导、项目捆绑使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整合投入重点绿化工程。要持续推广“企地共建”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

(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严格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措施。市政府督查室、市绿委办和市林业局要加大对各县区秋冬季造林绿化的督查力度,定期检查督导,通报工作进度,确保秋冬季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1.2017年秋冬季绿色宝鸡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巩固提升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7年秋冬季高速高铁绿化提升任务分解表

3.2017年秋冬季渭河北坡生态保护修复任务分解表

4.2017年秋冬季国省道林带建设任务分解表

5.2017年秋冬季经济林及苗木花卉建设任务分解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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