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6〕5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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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6〕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更好更快地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财经决策,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惠进才 市长

副组长:马 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 琳 市委常委、副市长

丁 琳 市政府副市长

张海建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陈爱民 市发改委主任

毛跃利 市工信局局长

徐 勇 市国资委主任

李晓阳 市财政局局长

赵 磊 市国土局局长

张长生 市住建局局长

杨锦辉 市规划局局长

景东成 市审计局局长

张永利 市国税局局长

索东亮 市地税局局长

田 晶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周 斌 市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李晓阳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分析研究全市重大财税政策,指导我市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

2.分析研究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投融资计划及方案。

3.审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及办法,协调解决基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定发起或配合发起设立、参与子基金方案和重大直接股权投资项目计划;审议投资风险控制和投资退出机制。

4.审查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的资金筹集方案及各子基金的年度筹资、增资计划;审定基金年度投资的重大项目及投资计划;审定市财投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融资计划;审查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的年度预决算报告。

(二)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需提交领导小组审定(议)批准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

2.审议相关财税体制改革及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度;负责起草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办法)及投资风险控制、退出机制。

3.审核各项子基金组建或增资方案。

4.组织收集投融资项目信息,建立投融资需求项目库,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制定基金筹资方案,批复子基金设立方案,审定子基金章程、股权投资协议等投资方案;审核基金年度预决算报告;审核市财投控股有限公司制定的投融资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复。

5.监督、考评投资引导基金使用效益,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流程

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并主持,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须事先由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讨论酝酿,形成初步意见报组长审定后上会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意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组长签发。对会议决定事项和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抓紧办理和落实,必要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相关成员单位。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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