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6〕96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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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6〕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根据《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2011-2012)》(陕政发〔2011〕73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核清理工作。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手段。目前,全市有生猪定点屠宰场24家,其中过渡企业7家。从运行情况看,我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水平不高和产能过剩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部分企业选址不合理、环评不达标、设施设备简陋,为生猪屠宰质量安全带来隐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年内全面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二、积极推进资格审核清理。各县区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有关要求,组织农业、规划、环保等部门从选址规划、环保设施、防疫条件、屠宰设备和技术力量等方面,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是过渡企业。对审核不合格的要限期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市财政将对关停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各县区将资格审核清理结果于9月30日前报市农业局(联系人:宋红涛,3260569),市农业局复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强化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生猪屠宰监管责任体系。农业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屠宰检疫和卫生执法监督,并会同公安、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定点屠宰企业要严格落实入场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生猪及屠宰废物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各县区要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协作合力推进。严格审核清理的标准和程序,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审核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农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审核清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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