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6〕2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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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6〕20号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常委会(2016年第6号)和市政府常务会(2016年第5次)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市长

副组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分管副市长

成 员: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规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园林环卫局、河道委、征收办、城管办、宝鸡供电局、高新区管委会、宝鸡市投资(集团)公司及金台、渭滨、陈仓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成立宝鸡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市投资(集团)公司,为独立法人单位,市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张宏科兼任总经理,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等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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