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6〕6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元宵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1 01:59:23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元宵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旅游景区:

为扎实细致做好2016年春节、元宵节假日旅游工作,为广大群众和游客创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环境,根据中、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春节、元宵节期间是群众集中出游的高峰期,旅游安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充分认识假日旅游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假日旅游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大对交通枢纽、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游景区、客运公司及节日人流集中场所的检查督查,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文旅、公安、交通、食药监、质监等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开展行业安

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旅游景区要强化旅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对游客的安全引导、管理和提示责任。要严格执行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防范,做好游客疏导,确保活动安全。

二、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市文物旅游局)要牵头与公安、交通、卫生、食药监、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在节前和节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净化旅游消费市场,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强迫消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黑车、黑导游欺客宰客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

三、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结合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需求特点,积极组织推出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活动和旅游惠民服务,丰富旅游产品供给,促进假日旅游市场繁荣。同时,要建立健全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交通、住宿、气象等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张贴标语、设置提示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要督促旅行社做好文明旅游提示工作,加强导游、领队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

五、严格值班值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有关旅游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要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接受游客投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因投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按要求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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