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5〕1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2014年度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镇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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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2014年度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镇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围绕中心任务,自觉服务大局,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各县(区)在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以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检验监测、企业诚信、社会监督和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建设上台阶,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我市跻身全国首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列。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宝政发〔2011〕26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3〕55号)精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14年度拟创建示范单位进行了评估验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命名扶风县等3个县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各奖励10万元;命名麟游县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奖励5万元;命名眉县常兴镇等10个镇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各奖励5万元。

希望被命名的县镇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添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以被命名的县镇为榜样,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加快创建步伐,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推进我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镇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附件

2014年度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镇名单

一、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3个)

扶风县 凤 县 陇 县

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

麟游县

三、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10个)

眉 县:常兴镇、齐镇

千阳县:水沟镇、柿沟镇

太白县:桃川镇

岐山县:青化镇

扶风县:法门镇

凤 县:留凤关镇

麟游县:常丰镇

陇 县:天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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