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16〕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眉县为宝鸡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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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眉县为宝鸡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通报》










宝政函〔201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为加快实现在关天经济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创建工作。两年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县(区)以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引领,围绕创建指标,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素质教育,强化教育管理,区域教育整体水平持续迈上新台阶,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为全省第一个教育强县,眉县在全市率先启动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教育水平有了新的全面提升。依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宝政发〔2014〕2号)之规定,经市政府组织评估验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确认眉县达到教育现代化先进县评估标准,决定命名眉县为“宝鸡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给予眉县以奖代补资金200万元。

希望眉县政府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增强县域教育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各县(区)政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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