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销货退回本月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还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吗?

浏览量:          时间:2015-12-22 06:09:09

问:上月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销货退回本月需要开具红字票,还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五、红字发票开具……(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因此,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冲减不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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