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申报增值税及附征税

浏览量:          时间:2016-02-20 04:07:10

重磅消息来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从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申报增值税了!具体规定是咋样的?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季申报


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小心销售额“超标”
 


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税上有些便利,但是也要小心税收风险。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规定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营改增试点中规定的销售额标准。就目前有效的标准是:(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判断标准50%),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虽然超过规定标准,但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指,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文件印发),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因此,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标的时间标准是任何的时段中、连续12个月的经营期内。实行按季申报后在申报表上无法体现出连续12月经营期的销售额,纳税人需要按月注意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累计数,防止超标未及时发现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书面说明,造成税收风险。



销售额超标了,怎么办?

 


1、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限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除按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外,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也就是说纳税人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标后,除规定情形需要提交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书面说明外,最迟(包含税务机关履行的延长时限在内)在申报期结束后的4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格登记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日”,而不是“天”数。

实行按季申报后,申报期是否应该属于季度申报的申报期呢?这是个问题,我的理解应该算是季度申报期限。

2、税务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主要内容

税务机关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提示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请于具体期限(一般需要明确注明10工作日的最后一天)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或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是税务机关应当履行的程序。因未按时限履行通知手续,造成纳税人超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相关税务人员将承担执法风险。

实行按季申报后,税务机关如何对纳税人连续12月经营期的销售额超标的监控将是一个问题。

3、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的选择

在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中,对资格生效之日有选择的权力,具体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中“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项目,由纳税人在填表时自行勾选“当月1日”或“次月1日”,也就是说可以选择当月就按一般纳税人计算,也可以选择从此月1日起实行。

总之,自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自行想税务机关提出要求外,均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注意任何时段中连续12个月的经营期内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从超过标准的月份所属季度申报期后的规定时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或者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书面情况说明;税务机关需要履行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程序。在实行新政后,无论纳税人还是税务机关都需要预防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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