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400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之浙东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银波路(银桥路-上樊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1-12-23 01:46:21

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运河之浙东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银波路(银桥路-上樊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1〕1400号






浙江省文物局: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运河之浙东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银波路(银桥路-上樊公路)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浙文物〔2021〕20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大运河之浙东运河绍兴段保护区划内实施银波路(银桥路—上樊公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优化方案设计。进一步加大拟建桥梁跨度,降低建筑高度,简化外观形式,淡化建筑色彩,尽可能减缓拟建项目对大运河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的影响。

(二)深化沿河景观设计,保护和延续原有河岸地貌、地域文化、植被乡土等特征,突出大运河的地域特色,力求与大运河历史环境景观相协调。

(三)加强拟建项目施工管理。补充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大运河监测措施、振动减缓措施和水质污染防治措施,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避免大型机械设备及不当施工对大运河驳岸造成破坏,确保大运河文物安全。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要求,并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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