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22〕527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起云塔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项目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2-07-03 08:26:58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起云塔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项目的函






办保函〔2022〕527号








海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起云塔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琼文物〔202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暂不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起云塔保护范围内进行环境整治项目。

一、补充必要的考古工作,明确起云塔地基和基础情况;通过对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论证工程项目必要性;环境整治应符合文物保护原则,尽可能尊重原有地形地貌,避免缺乏依据的人工造景;切实规范、深化各类平、立、剖面图及节点详图,真实、完整地反映起云塔及周边地形地貌的空间关系,规范补充设计签章;编制详细的施工防护、监测及应急预案。

二、从所报方案看,起云塔朝东南方向倾斜严重,出现上下贯穿裂缝,塔高仅11米,裂缝最大处12公分,本体破坏风险明显存在。请你局组织开展勘察评估,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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