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2〕838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连城屯民族村寨民房提升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浏览量:时间:2022-09-11 02:59:21

国家文物局关于连城屯民族村寨民房提升改造项目意见的函






文物革函〔2022〕83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在大连城武圣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凭祥市凭祥镇连城屯民族村寨民房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的请示》(桂文物报〔2022〕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连城武圣宫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连城屯民族村寨民房提升改造项目。

二、所报项目方案需作以下调整、完善:

(一)补充现有道路改造与民房改造提升以及排水设施详细设计图,准确标注位置和范围。深化改造现有道路的断面形式、宽度、工程做法等研究。不同意新建道路方案,新改建道路应尽可能远离武圣宫文物本体。

(二)补充改造建筑的现状图及历史照片,深入研究其建造年代和形制特点,分类评估其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细化完善设计方案。尊重当地民居的建筑风貌,立面改造不宜改造成单一的马头墙形式。

(三)补充项目涉及区域考古勘探资料,科学评估工程涉及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及相关影响。环境提升及道路两侧绿化带景观应选取本地的原生植物,避免过度的人工化造景。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调整完善建设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请你局指导加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落实施工期间文物保护和影响监测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加快推进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保护区划管控规定,统筹好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督促加强文物本体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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