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函〔2023〕39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鄂州市博物馆馆藏三国吴错金铭文环首铁刀等4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03-13 03:13:44

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鄂州市博物馆馆藏三国吴错金铭文环首铁刀等4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的批复






文物博函〔2023〕39号






鄂州市博物馆:

你馆《关于鄂州市博物馆申报馆藏东吴时期四件一级铁质文物保护修复计划的请示》(鄂州文博字〔2022〕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馆藏三国吴错金铭文环首铁刀(总登记号:06084)、三国吴环首铁刀(总登记号:06085)、三国吴铁戟(总登记号:06100)、三国吴铁矛(总登记号:06087)等4件一级文物修复事项。

二、请你馆联合有相关经验的单位,详细调研文物考古出土以及保护、保存、展示历史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编制保护修复方案,报湖北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修复时应建立详细的修复档案,撰写修复报告,并于修复结束3个月内,将修复报告和评估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三、修复后应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按照铁质文物保存环境相关要求,控制好文物保存、展示环境。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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