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2〕6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3-03-13 06:32:54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的批复






鄂政函〔2022〕67号







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新设广水市杨寨工业园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省级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以下简称杨寨工业园),杨寨工业园位于广水市杨寨镇,核准面积514.08公顷,由三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344.98公顷,东至府前大道,南至发展大道,西至广水河,北至工业六路;区块二面积147.35公顷,东至府前大道,南至工业一路,西至楚豫大道,北至工业三路;区块三面积21.75公顷,东至方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至同心村,西至杨榨村,北至麻安高速公路。

二、杨寨工业园要抓紧组织编制园区综合发展规划,加强规划控制和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挖掘现有土地资源潜力,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要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增强工业园综合竞争力。要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定,严格企业环保、节能等准入门槛,完善废水、废气和固废处理设施,建立覆盖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实现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建立健全工业园、园内企业、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三级应急防范体系,形成园区安全环保联动协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安全。

三、随州市和广水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杨寨工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工业园建设形势,帮助解决园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科学有序推进工业园各项建设工作。

四、省发改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对杨寨工业园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动工业园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发挥工业园产业带动作用,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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