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

浏览量:时间:2016-12-19 22:45:36

海关总署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4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law/15523.html

本文关键词:海关总署,2016年度,新西兰,农产品,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