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5-03-09 03:46:00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冠以省名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冠以省名的劳务派遣企业。

二、报告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报送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2014年12月份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复印件);

5.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6.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样本);

7.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

四、几点说明

1.报送材料中第5项为本单位与所有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2.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henanlwpq@163.com。经营情况报告书请到henanlwpq@126.com邮箱下载(密码69690082),电子文档发送至此邮箱。

3.2014年年度报告工作限期截止到2015年2月28日。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海山

联系电话:69690081

传真电话:69690320



附件: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书.doc



2015年1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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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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