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社会保险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15年度缴费基数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4-28 03:35:19

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将于2015年7月开始使用新年度缴费基数。需要申报平均、平均2倍、封顶等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请您携带身份证、代理手册到以下指定地点尽快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逾期未申报的,将按照保底(郑州市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

郑州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伏牛路陇海路交叉口东北角社会保险办事大厅一楼20-24窗口;

大学路职介中心:大学路汝河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金水区:群办路与丰乐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惠济区: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100米路北

二七区: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管城区: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中原区:伊河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高新区: 金梭路13号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一楼(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西北角)

请您在2015年7月1号以后注意核对您的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及时存款以确保每个月5至10号银行正常划扣养老保险费。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law/4560.html

本文关键词: 郑州社会保险局, 灵活就业, 申报, 2015年度, 缴费基数, 通知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