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法函〔2019〕164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19-11-18 21:25:0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交办法函〔2019〕1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扩大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按照《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9〕104号)要求,现将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二、参赛主体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三、竞赛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党章和党内法规,2019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四、竞赛时间及安排


微信答题贯穿全年;2019年12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1个月。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竞赛办法


(一)网站参赛。

2019年12月1日8时至12月31日24时,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满分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二)微信参赛。

网友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0题即可参加抽奖。网友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六、奖项设置


(一)优胜奖。

共设置52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其中,网站参赛设置400名,微信参赛设置4800名(每月400名)。

(二)优秀组织奖。

设置若干名。根据组织参加竞赛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七、工作安排

(一)网站参赛。

2019年12月31日24时,网站答题截止,从所有满分的答卷中抽出优胜奖。2020年1月5日公布获奖名单,1月中旬进行奖品发放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二)微信参赛。

每月25日前抽奖、公布获奖名单,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电话充值。

(三)发布获奖名单。

活动结束后,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公布个人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奖获奖者名单,在相关网站制作活动主题栏目、节目和版面。

八、成果报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要按照本通知工作要求和参赛方式,结合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宪法学习的有关部署,精心安排,广泛动员,充分发挥竞赛活动在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交通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请各单位及时将网站、微信参赛情况以及获奖人数、活动特点等情况报部。

联系人:法制司法制处王亚妹;电话:010-65292615;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法制处;邮编:100736。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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