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退役军人发〔2020〕18号《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3-16 01:38:03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鄂退役军人发〔2020〕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指示,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是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部署的湖北行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严格对照《办法》和《标准》,结合实际确立合理的创建目标,制定创建实施细则,并认真抓好落实,打造退役军人之家。

各级在星级创建评定中,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坚持《标准》这把尺子,又要做好结合这篇文章,始终以实绩、实效和服务对象满意为目标,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点击下载

1.湖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暂行办法

2.湖北省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6月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policy/105393.html

本文关键词:鄂退役军人发,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星级,创建,暂行办法,湖北省,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评定,标准,试行,通知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