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2〕1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浏览量:时间:2022-07-24 04:28:3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2〕13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2〕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8处,名称分别为:唐王南、唐王北、高官寨、码头、魏桥、黑里寨、青城北、高青西。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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