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3〕3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浏览量:时间:2023-05-04 05:55:4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3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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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京人社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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