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妇幼发函〔2023〕3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届正常分娩接产职业技能竞赛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7-02 08:23:05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首届正常分娩接产职业技能竞赛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卫办妇幼发函〔2023〕3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院: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卫办〔2023〕9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浙江省首届正常分娩接产职业技能竞赛赛项有关工作,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浙江省首届正常分娩接产职业技能竞赛赛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浙江省首届正常分娩接产职业技能竞赛赛项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围绕“赋能助产士,促进母婴健康”专业发展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正常分娩接产职业技能竞赛,激励全省助产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提高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促进助产理念更新与助产技术规范应用,提升助产士临床思维能力、技术操作技能和专业水平,持续为广大孕产妇提供优质、温馨、高水平的助产技术服务。

二、组织机构

本竞赛活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直机关工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省妇幼健康协会具体承办。组建竞赛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宣传报道以及竞赛的现场组织等工作。专家组负责竞赛评判和竞赛问题解答等工作。为保证竞赛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成立竞赛活动监督小组(见附件2),对竞赛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每位参赛选手需全程独立参加所有项目。

(一)理论知识。采用在线机答的方法,围绕“正常分娩”展开,加入临床思维,分值10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案例题。主要参考书目为《正常分娩临床实践指南》(中华妇产科杂志)、《助产临床指南荟萃》(科学出版社出版)、《全国助产士基础培训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妊娠、分娩、产后及新生儿保健基础临床实践指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二)实践技能。采用“多站式”考核,使用标准化病人、技能比赛专用模型进行模拟案例考核。比赛分为二个赛道,每个赛道设2个站点,每个站点15分钟,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助产新理念、新技术、评估监测技能、沟通与人文关怀占一定比例,分值100分。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从事助产临床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助产士;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医德医风好,责任心强,具有扎实的助产专业知识和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等情况。

(二)组队要求。由各设区市和省级医院分别选拔组建代表队参加全省决赛。各设区市按照年度分娩量确定组队数量,杭州、宁波、金华、温州等4个设区市可各组两队,其他7个设区市各组一队。在杭省级医院组队一支,年分娩量20000例以上的省级医院可另单独组队一支,其他省级医院可参加属地组队。具备专科助产士培训基地资质的医院可获得直接进入决赛的组队成员名额一个。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技术指导1名、参赛选手3名组成(有两支代表队的设区市同一领队和技术指导)。领队由所在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分管妇幼工作负责人和省级医院分管院长担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6月)。各地各单位按照竞赛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引导鼓励医疗、助产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报名参与。相关工作方案请于6月底前报省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初赛阶段(2023年7月)。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组织预赛,可根据报名参赛情况采取循环赛、对手赛或淘汰赛,通过赛区内竞赛和积分制决定预赛名次。

(三)决赛阶段(2023年8月)。在广泛宣传动员、技能学习训练和竞赛选拔的基础上,组建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决出团体和个人奖项。

六、计分方法和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省级决赛总成绩按个人理论成绩(占30%)和技能成绩(占70%)计算,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胜奖若干名。若综合成绩相同,以技能成绩得分高者居前。对获前三名的选手,省总工会按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给予奖励;同时,经核准后授予“浙江金蓝领”。若前三名中有不符合命名条件的参赛对象,不再递补。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可申报授予“浙江省助产技术标兵”称号,获得二等奖的参赛选手可申报授予“浙江省助产技术能手”称号。

(二)团体奖。按照每队参赛队伍理论总成绩(占30%)和技能总成绩(占70%)计算(有两支代表队的设区市取总成绩平均分计算成绩),依据总分排序,设团体一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2个,团体三等奖3个。

七、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做好选拔。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点带面,层层选拔,逐级参赛,确保选出高水平选手参加省级决赛。本着自愿参与和机构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初赛选手名额分配应统筹考虑单位覆盖面及分娩业务量,力争覆盖辖区所有相关医疗、助产机构。

(二)加强培训,以赛促学。各参赛选手需完成赛前培训,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助产新知识、新理念、新技术的学习与技能练兵,将学、培、练、赛有机结合,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不断提高助产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把握节点,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竞赛选手选拔、组队工作,于7月30日前以设区市、省级医院为单位将参赛报名回执(见附3,需加盖公章,报送WORD电子版和扫描件)和5张竞赛活动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1280×720,附图注)、2分钟高清视频,以及竞赛选拔活动小结(500字内)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qf@zjwjw.gov.cn。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policy/177954.html

本文关键词:浙卫办妇幼发函,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浙江省,首届,分娩,接产,职业技能,竞赛,赛项,实施方案,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