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监督发函〔2023〕9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卫生监督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7-02 08:18:4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卫生监督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浙卫办监督发函〔2023〕9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根据《关于印发〈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0〕18号)、《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3〕37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卫办〔2023〕9号)要求,现将2023年浙江省卫生监督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2023年浙江省卫生监督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一、竞赛目的

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监督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卫生监督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卫生监督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展现卫生监督队伍勤于学习、业务精湛、严格执法、科学监管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组织机构

活动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直机关工会、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承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成立浙江省卫生监督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见附1),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宣传报道以及技能竞赛的现场组织等工作。专家组负责竞赛评判和竞赛问题解答相关工作等。为保证竞赛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成立竞赛活动监督小组(见附2),对竞赛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赛要求

(一)参加对象。市、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健康卫生监督、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卫生监督员,应取得卫生监督员证和行政执法证(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9月1日之前);要求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廉洁奉公,具有扎实的卫生监督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曾获得省级决赛前三名的,一般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专业的竞赛。

(二)组队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各派1支代表队,组成参赛队伍参加全省决赛。代表队组队前应经过县(市、区)、市两级选拔程序。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9名参赛选手组成(职业健康、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专业各3名)。领队由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分管卫生监督工作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3年6-7月)。成立竞赛组委会,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员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初赛活动方案。

(二)培训选拔阶段(2023年8-9月)。各市组织本地卫生监督员进行理论学习和技能操作训练,由下而上开展竞赛活动,选拔出参加省级总决赛人员,并将相应参赛选手和参赛组队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省级总决赛阶段(2023年10-11月)。在各市广泛开展学习、训练和选拔的基础上,选手参加省级总决赛,决出团体奖和个人奖。

五、竞赛内容

(一)法律法规。

1.基本法律法规(所有专业)。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刑法部分条款以及与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的部分司法解释。

2.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分专业)。包括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等法律以及涉及卫生监督的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

1.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技能(所有专业)。包括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执法程序运用、法律适用裁量、执法文书制作等技能以及卫生监督人员规范着装、风纪风貌以及行为规范等。

2.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分专业)。职业健康卫生监督专业包括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等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公共卫生监督专业包括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等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医疗卫生监督专业包括医疗执法、传染病防治监督以及消毒产品相关产品监督等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

3.现场快速检测技能(分专业)。包括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快速检测、传染病防治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职业卫生危害因素检测和放射防护快速检测等技能。

六、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每位选手需全程独立参加所有项目。

(一)理论知识考试。理论知识考试试题类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是非题三种,采取闭卷笔试和现场竞答两种方式,答案完全正确得分。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中闭卷笔试占20%和现场竞答占10%。其中闭卷笔试考试时间45-60分钟,现场竞答90-120分钟。竞赛试题由组委会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命题严格遵守公平、公正、保密原则。

(二)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一是现场模拟执法。每个选手根据现场播放的执法录像或模拟场景对案例进行分析判断,在规定时间里回答问题或写出答案,根据答案情况现场评分,成绩占总成绩的30%,时间60-90分钟。二是案例评析和案卷评查。每个选手根据现场提供的案卷开展评析评查,在规定时间里按要求完成评析评查报告,根据报告完成情况现场评分,成绩占总成绩的20%,时间60-90分钟。三是现场快速检测考试。现场设置若干台快速检测设备,各参赛队分专业抽签选择进行操作,根据操作情况进行打分,成绩占总成绩的20%,每个选手操作时间为20-40分钟。

七、记分方法及奖项设置

按照个人和团体成绩分别计算。个人成绩为个人理论成绩(30%)和实践技能成绩(70%)的总和;团体成绩为各队9名队员个人成绩总分。

(一)个人奖项。按照职业健康卫生监督、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三个专业个人竞赛成绩,每个专业依次评出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胜奖12名。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实践技能成绩得分高者居前。每个专业的一等奖获得者,分别授予“全省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技术标兵称号”“全省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标兵称号”“全省医疗卫生监督技术标兵称号”。每个专业的二等奖获得者,分别授予“全省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技术能手称号”“全省公共卫生监督技术能手称号”“全省医疗卫生监督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一等奖的9名选手,省总工会按第一名5000、第二名4000、第三名3000给予奖励,同时经核准后授予“浙江金蓝领”称号。若前三名中有不符合命名条件的选手,不再递补。

(二)团体奖项。按照团体竞赛成绩,依次评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优胜奖。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实践技能成绩得分高者居前。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选拔和组队工作。要坚持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资格审查,确实把辖区内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卫生监督员选拔出来参加全省总决赛。

(二)广泛动员,周密安排。各地要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组织动员和培训,鼓励辖区内卫生监督员积极参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技能大练兵,把学、培、练、赛有机结合,强化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微信、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介优势,开展立体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增强社会群众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了解与配合,展示卫生监督员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请各地按要求完成竞赛选手选拔、组队工作,于9月20日前将各参赛队参赛报名回执(见附件3,需加盖公章)、参赛选手卫生监督员证和行政执法证扫描件和5张竞赛活动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1280×720,附图注)、2分钟高清视频,以及竞赛选拔情况小结(500字内)的电子版报送至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监督局,高敏彦,0571-87709370;省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温玉莲,0571-8770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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