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资〔2020〕3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财政企业财务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03-21 15:04:12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财政企业财务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







鲁财资〔2020〕3号







各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有关省直部门、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规制度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16 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简称“月报”)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一)国有企业月报编制范围为:产权隶属于各级政府的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各市财政局(含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下同),有关省直部门,有关省属企业(简称“报送单位”)的月报编报范围和口径应与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简称“决算”)一致。

(二)新增企业要及时纳入编报范围;因破产、关闭、重组、财务关系变更等重大事项导致报送口径发生变动时,有关省直部门和各级企业应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各市财政局还须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备本市国有企业变动情况。

(三)各市财政局报送的月报财务指标,不包括属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产权不属于本级政府的国有企业财务指标。

二、报送内容

(一)月报报表包括:报表封面、经济效益主要指标表、资产负债主要指标表、生产经营重点指标表。

(二)封面格式填写有关内容,与企业决算报表封面信息保持一致,对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企业从属国民经济行业编码等每项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并据实将企业法人变动、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变化等情况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更新。对封面项目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企业,系统将不予上报。

(三)各报送单位除编制当月汇总财务指标外,应同时报送各级次企业分户财务指标。

(四)各报送单位要加强企业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每月报送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反映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报送方式

各报送单位需登陆月报网报系统填报2020年山东省企业月报数据,报送网址:联通网入口http://124.128.19.221:9097;移动网入口http://103.239.155.181:9097,数据审核无误后再予以上报。同时,要做好单机版月报数据的安全备份。

四、编制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报送单位要依照财务和产权关系分别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单位内部牵头部门和人员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报送月报。各市财政局要按照稳定机构、业务、人员的要求,按期做好以月报为基础的市县区财务分析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做到财务指标准确可靠、分析特点趋势鲜明,确保月报数据和分析报告质量。

(二)动态维护月报系统树形结构。各报送单位应及时将未纳入系统的所属国有企业纳入月报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月财务指标全面完整,逐步实现月报范围和口径与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相一致。

(三)提高月报财务指标质量。各报送单位应着力加强月报财务指标核对工作,确保月报财务指标的准确性。企业月报财务指标上报应逐级汇总、逐级上报。省直部门(单位)、各市财政局应在月报系统中对下属企业上报的财务指标进行汇总审核后予以上报,并重点关注利润和资产指标的环比、同比差异率。按财政部要求,对环比、同比差异率超过20%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指标应逐一核查原因,并在上报前向省财政厅进行解释说明。对资产、收入、利润、上缴税金等单户企业重点财务指标进行关联度和排序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并责成企业纠正。

(四)严格报送时效。依法依规向财政机关披露财务报告,特别是保证月报时效,既是新时代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的内在要求,也是各级财政机关向党委政府分析转报、提供调控决策和经济运行判断依据的常态化任务。各报送单位应于次月7日前报送相关数据。

(五)切实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依法依规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企业的信息是否涉密。

(六)严格月报综合考评。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企业信息工作通报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资〔2018〕74号)规定,全面考核各报送单位的月报工作质量,省财政厅将对2020年月报数据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报送动态信息、分析报告和财务指标变动说明等情况予以考评,考评内容将作为年度表彰和衡量考核各报送单位业务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报送范围不全、报送数据金额单位错误、封面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以及出现影响全省企业财务月报重要指标走势等严重质量问题的市财政局、单位、企业,原则上相关报送单位不纳入当年度评优范围。

联系人:王 坤,联系电话:0531-82669543,传真:0531-82669841。




附件:

1-1: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报表汇总封面


1-2: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报表单户封面

1-3: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报表

2: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编制说明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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