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6〕93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4:57:52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6〕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对市级39个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的16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代省初审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精简清理。精简清理后,①市级共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5项,其中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5项,承接中省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0项;②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6项、1个子项;③市级部门下放县区行政许可项目28项、4个子项;④改变管辖权或管理方式行政许可事项16项。

市政府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对这次清理的事项要在媒体、本单位办公场所等多渠道对外公示;对保留的事项,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做到高效便民;对取消的事项,要立即停止实施审批,不得变相审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各县区政府要做好承接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管理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督,建立服务对象评价机制,确保市政府简政放权工作取得实效。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延安市市级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附件3:延安市市级部门下放县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附件4:延安市承接中省下放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附件2:延安市市级部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附件5:延安市改变管辖权或管理方式行政许可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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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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