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5〕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冻融期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2 05:39:43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冻融期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发〔20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期我市安塞县发生一起地质灾害崩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为了有效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现就开展春季冻融期地质灾害排查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由于我市地处黄土高原腹地,黄土土质疏松,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隐患呈点多面广、类型多样、危害严重的特点。随着气温回升,冰雪融化,岩土变得潮湿、松软,尤其最近全市部分县区出现降雪过程,加之各类工程活动陆续展开,诱发山体滑坡、岩石崩塌、地表塌陷等地质灾害事故的可能性不断加大,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为此,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吸取以往教训,总结防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克服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将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紧密联系起来,把防范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人员和责任,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当前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易发的形势,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人员对全市各建筑工地、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居民居住区域易滑塌地段和靠山居住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紧邻黄土陡坡的房屋、窑洞和2014年动态更新后的在册隐患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对受威胁人员进行搬迁避让;对无法搬迁的,要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乡镇(街道)、村组,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各施工工地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并要求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待彻底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坚决遏制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事故。

三、加强监测,完善体系

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防群治体系,充分发挥其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将隐患点的监测逐一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有关负责人,并登记造册,保持联络通畅。重要隐患点至少要指定两名监测人,并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监测。对2014年动态更新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建立健全群防群治体系,落实完善隐患点的“防、抢、撤”预案,要让群众熟悉疏散警报信号、撤离召集人、撤离路线和避难场所等。要做好 “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临灾避险意识,确保灾害一旦发生时能在最短时间内安全撤离。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各级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水务、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气候等自然变化,及时了解掌握各类情况,主动采取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本县区地质灾害趋势的分析预测和重大灾险情的前兆研究工作。要积极做好应急救援抢险准备工作,确保应急人员在岗,车辆、应急设备到位,通讯畅通。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设立全年24小时地质灾害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缓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rule/100119.html

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