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8〕1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00:22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










延政发〔20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推进全市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苹果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果业强市,带动全市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化同步”和脱贫攻坚要求,以苹果产业基地建设和后整理为重点,以果业效益最大、果农收入倍增为目标,强力推进苹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努力把延安建成全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现代化果业强市,实现“果业强、果农富、果乡美”。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苹果种植总面积达到400万亩,产量达到400万吨;苹果分拣分选、冷藏冷链、品牌营销、精深加工等设施体系健全完备,产业后整理水平显著提升,果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其中:一产200亿元,二、三产200亿元),果农人均苹果收入达到1.5万元。

三、重点任务

1.继续扩大果业基地规模。按照品种优良、矮化密植、适度规模要求,以新型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三权”分置为抓手,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持续扩大产业规模。每年培育优良苗木500万株以上、新建果园10万亩。到2020年,建设发展现代果园45万亩,改造老果园100万亩。全面实施“515”矮密示范工程,矮化基地达到50万亩。

2.促进绿色生态循环发展。进一步扩大良好农业认证面积,全面优化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生产流程,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面积达到200万亩,其中有机苹果认证基地20万亩。不断扩大富硒、SOD、贴字等功能苹果面积,提高高端市场占有率。依托现有果业基地和旅游资源,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庄园,打造一批集休闲、体验、采摘、观光为一体的果游结合园区,推进苹果产业与文化旅游、第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3.着力抓好品牌建设与营销。做好“梁家河苹果”、“洛川苹果”、“延安苹果”三大品牌发展战略规划,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一体化的品牌格局。扶持企业、合作社积极开展创牌活动,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基地”良性发展。强化品牌宣传营销,积极参加全国区域公用品牌的评选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农产品品牌大会和中国苹果品牌大会。市上每年组织1-2次果品大型宣传推介活动,并在机场、车站、高速路等地段设立长期广告牌,每年支持企业、合作社建设苹果专卖店10个以上,不断扩大延安苹果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大力推广果品个性化包装与小型化包装,满足不同层次群体消费需求。

4.大力发展果品精深加工业。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延市办发〔2016〕12号)和《关于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实施意见》(延市办函〔2016〕89号)两个文件精神,加快发展壮大果袋、果箱、果网、物流、中介、劳务等关联配套产业,大力鼓励支持市内外企业研发苹果精深加工产品,引进培育保健、医药、航空、美容等果品高端精深加工企业3-5家。

5.加快建设完善冷藏冷链物流体系。支持鼓励涉果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和大户建设智能选果线、冷藏冷(气)库、冷链储运体系和果品物流中心,提升苹果分选精准度和冷藏冷链储运能力,促进果品储藏增值和优果优价销售。全市每年新增冷(气)库10万吨,冷气储能达到120万吨。每个县区引进4.0苹果智能分选线2条以上,培育鲜活农产品冷链运输企业1-2家。以苹果生产重点乡镇为依托,建设20处以上市级苹果产业化综合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市、县区涉农财政项目资金,集中支持开展“515”矮化示范工程、老果园提质增效工程及产业后整理建设。对各县区在市级苗木基地调运的优良矮化苗木,市财政继续按照每株1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买4.0智能选果线的企业,市、县区财政按照“先买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按购置发票价格的20%予以奖补,市、县区财政各承担10%;对建设冷(气)库的企业、合作社、大户,符合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条件的给予担保,市、县区财政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基准利率分别予以贴息,市级承担60%,县区承担40%;对冷链运输车采取租赁或购买方式,市、县区财政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对在省外城市建立“延安苹果专卖店”,市级财政每个补助15万元;对在果品宣传营销中业绩突出的企业、合作社、大户,市、县区财政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

2.强化金融支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政府、企业、金融、保险四方合作,激活用好各方面资源,助推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及后整理工作。各级金融机构要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涉果重点企业、合作社和大户,丰富金融产品,简化审批程序,扩大信贷投放,切实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各类保险机构要围绕苹果全产业链大力开发保险新产品,积极探索推进苹果价格指数保险、苹果期货等试点,不断扩大保险范围,有效规避和降低产业风险,促进苹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果农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市、县区相关部门要积极与省农业信贷担保融资有限公司对接,尽快设立担保分支机构,开展担保业务。各县区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对符合担保条件的涉果企业、合作社要优先予以担保。

3.重视人才支撑。全面加强苹果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科技人才培育和使用,健全完善市、县区果业主管部门“管理、研发、示范、推广”一体化服务功能。落实吸引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政策,充实各级果业服务机构,配足县区、乡镇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科技人员,确保苹果产业人才队伍稳定发展。

4.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果业转型升级及后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发改、科技、财政、人社、交通、水务、林业、商务、工商、果业、物价、扶贫、畜牧、税务、气象、电力、金融、保险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县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农业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果业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将果业转型升级及后整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夯实各级责任,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废止。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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