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8〕1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重点镇及县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县区(镇)的决定》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43:05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重点镇及县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县区(镇)的决定》










延政函〔2018〕14








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脱贫攻坚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市上下大力推进重点镇建设,全面提升承载辐射带动能力,重点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重点镇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并交流推广了我市成功经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以“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美丽乡村为目标,围绕“七改三清三完善”工作重点,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五个结合、七个推广”,培育了一批可学、可复制的美丽宜居村示范典型,全市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宝塔区河庄坪镇、黄陵县店头镇为2017年度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授予延川县文安驿镇、洛川县旧县镇、富县羊泉镇、宝塔区姚店镇、黄陵县隆坊镇、安塞区沿河湾镇为2017年度市级重点镇建设先进镇;授予子长县安定镇、富县张家湾镇、黄龙县白马滩镇、洛川县石头镇为2017年度县级重点镇建设先进镇,各颁发奖牌一块。

授予黄龙县、洛川县、黄陵县为2017年度县城建设先进县。授予宝塔区、黄龙县、吴起县、黄陵县为2017年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区。授予宝塔区、延长县、吴起县为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先进县区,各颁发奖牌一块。

2018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区和重点镇再接再厉,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奋发进取,追赶超越,为提升我市新型城镇化水平、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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