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8〕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43:12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延政函〔20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市政府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较好的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办理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依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发改委等10个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杨武春等10名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部门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重大。各承办部门和承办工作人员要学习先进,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改进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将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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