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8〕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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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延政函〔20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延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厕所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健康城市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厕所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我市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为指导,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文明,小厕所、大民生”理念,按照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以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精细、人民满意为目标,全面提升旅游景区、延安中心城区和县城、乡镇、农村公厕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居民卫生厕所建设步伐,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公厕,消除设置盲区,方便游客、居民如厕。

2.以人为本,对标建设。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应分别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农村户厕卫生规范》实施,体现卫生、方便、安全、节能、实用等要求。

3.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公厕的新建、改造和提升应结合实际从薄弱环节入手,分阶段、分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按照美丽宜居示范村、生态乡村、清洁乡村有序推进。

4. 政府主导,分工负责。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县区实施”的原则,夯实各县区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在户厕改造中的主体作用。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所有景区厕所全部达到A级及A级以上标准。延安中心城区、安塞城区及各县县城按照服务半径300-500米的要求,每平方公里分别达到5座和4座三类及三类以上独立式公厕,消除公厕中的旱厕。乡镇镇区每平方公里达到3座无害化卫生公厕,其中: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应建设水厕。美丽宜居示范村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一村一座。延安中心城区、安塞城区、县城、乡镇、农村居民户厕改造全部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各党政企事业单位及医院、学校达到水厕标准,消除旱厕。

(四)建设标准

1.旅游厕所按照国家旅游局2015年4月发布的《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执行。

2.延安中心城区、安塞城区及各县县城公厕按照住建部2016年9月5日发布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执行。城区居民户厕纳入棚改范围的逐步拆除,未纳入棚改范围的户厕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

3.乡镇厕所,重点示范镇镇区公厕按照水厕标准建设;文化旅游名镇镇区按照旅游厕所A级标准建设;一般乡镇镇区达到水厕或无害化卫生厕所。

4.农村户厕按照卫生部、国家标准委2012年11月20日发布的《农村户厕卫生规范》执行。结合延安实际,推行三格化粪池、双翁漏斗式、三联通式沼气厕所等三种无害化卫生厕所,具备条件的建设水厕。

厕所建设要大力推行节能、节水、节电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同步规划建设公厕污水收集管网。

二、工作重点

1.编制厕所建设规划。各县区要在摸清厕所现状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划,结合区域类别和人流量,统筹考虑全面对外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厕,合理编制公厕布局规划和户厕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建设、改造时序,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规划编制工作要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

2.简化项目建设程序。建立市、县区厕所革命”项目库,进一步减化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实施采取实施方案代可研和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县区、乡镇以社区为单位,乡镇以下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编制“厕所革命”项目实施方案,报各县区政府审批后实施。市区、景区公厕建设参照执行。

3.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厕所管理的主体责任。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级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厕所革命”当作改陋习、倡文明的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在主流媒体上开辟“厕所革命”专题专栏,跟踪报道“厕所革命”进展情况。重点教育引导农村群众改变如厕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为“厕所革命”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任务分工

旅游景区公厕建设以景区管理机构为主,市旅发委负责指导考核。宝塔区政府、安塞区政府分别负责延安中心城区、安塞城区以及所属乡镇、农村厕所建设。各县政府负责各自城区、乡镇、农村厕所建设。市城管局负责延安中心城区、安塞城区以及各县城厕所建设的行业指导与考核。市卫计局负责乡镇、农村厕所建设的行业指导与考核。市环保局负责厕所污水处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旅游景区、延安中心城区公共厕所布局规划的指导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顺利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厕所革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旅发委主要领导为旅游“厕所革命”工作的第一召集人和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区县区长和市城管局主要领导为延安中心城区、安塞城区、县城“厕所革命”工作的第一召集人和召集人;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卫计局主要领导为乡镇、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第一召集人和召集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旅发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局、市文明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召集人负责制定各自行业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按照市级指导,县区、景区建管为主的原则,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部门、景区和乡镇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年度任务,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合力推动“厕所革命”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各级政府要将“厕所革命”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公厕建设以各级政府财政投资为主。居民户厕改造实行“市县补助、群众投资投劳”的办法,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商市财政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同时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农村改厕补助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旅游景区公厕建设和提升资金等各类相关资金用于厕所建设。争取政策性信贷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资金支持。鼓励通过“以商建厕、以商管厕”等多种方式,推进市场化建设与管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厕所革命”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强化督促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共建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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