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7〕253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43:24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延政函〔2017〕2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建设生态延安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树立典型,激励工作,推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在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黄龙县人民政府、吴起县人民政府、甘泉县人民政府、宝塔区人民政府和延安市黄龙山林业局、延安市劳山林业局等6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森林防火战线的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美丽延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rule/100325.html

本文关键词:延安市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