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13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评查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53:44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评查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139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政府出台《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要求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经市政府同意,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评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时间

2020年12月15日至20日全面自查,21日至25日报送资料,26日至28日集中评查。

二、评查内容

(一)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评查

1.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文件情况,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构情况。

2.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及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即“一单两库”)情况。

3.统筹制定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情况。

4.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特别是本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的情况。

5.双随机抽查结果统一公示情况。

(二)对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评查

1.制定细化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等制度建设情况。

2.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和部门内部抽查计划情况。

3.抽查检查结果对外公示情况。

4.督促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三、评查方式

本次评查采取全面自查、报送资料、集中评查和系统监测等方式进行。自查完成后,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需在12月25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等举证资料至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集中评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对照评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找准问题,补齐短板,限期整改。自查报告要依据评查内容逐条撰写,并真实客观地反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措施。

2.举证资料主要以正式文件、管理制度等带有公章和印发单位的文字材料为主;对网页、平台截图类材料,截图后利用标记工具对重点内容进行突出表注,截图内容请将网址和平台名称一并截取,并在填报的备注栏中附上网址链接。

3.自查报告和举证资料完成后,需按时限要求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新区为民服务中心5号楼203室,联系人:张宜春,电话:7095203。

4.评查结束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评查结果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自查表.doc


2.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自查表.doc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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