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9〕7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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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9〕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延安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速公路建设和收费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配合中省做好2019年底前取消全省高速公路21处省界收费站工作,大力推广应用ETC,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优化服务、取消储值、免费安装、优惠缴费、快捷通行”的要求,制定我市深化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在全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相关部门参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自2019年6月1日起,对所有办理ETC用户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发行机构、合作银行及ETC服务网点要积极为用户提供免费安装服务,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ETC车载装置非人为损坏的,由发行机构免费更换;人为损坏的,按采购发行成本收取费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合作发行银行负责)

1.强化宣传普及。市、县区及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该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引导车辆所有人主动办理ETC、安装ETC车载装置(市、县区交通运输局、ETC合作发行银行负责)。

2.主动跟进服务。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公安车管所、汽车维修厂、汽车检测站、物流中心、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督促辖区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等公务车辆和私人车辆安装ETC。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客运车辆、运输车辆、租赁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经营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积极进驻停车场、加油站、4S店、车管所等,主动为公务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务车办理ETC业务。(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公安局、ETC 合作发行银行负责)。

3.严格考核管理。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及机动车辆定期检验、驾驶证审验时,引导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主动安装ETC车载装置,2019年底前辖区注册登记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比例达到80%以上,并将辖区注册登记车辆ETC车载装置安装率列入考核;各县区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负责)。

(三)推进货车ETC收费。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助推货车ETC发行,提升货车通行能力。高速收费站入口实施不停车称重检测。做好货运公司及货车ETC发行应用工作,推动全市ETC发行及货车平稳运营。(市、县区交通运输局、ETC合作发行银行负责)。

(四)拓展服务功能。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设立服务网点,做好宣传工作。同时,积极推进ETC在客运站、停车场、居住小区等涉车场所的推广应用。(各县区人民政府、ETC合作发行银行负责)。

(五)落实公安机关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方便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市公安局、ETC合作发行银行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延安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二)强化工作措施。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措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工作专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底前将工作进展和统计发行情况报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国资委、工信局、人民银行延安支行、延安银保监局等部门单位负责)。

(三)落实任务责任。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要求,ETC发行由车籍属地和发行机构共同推进,落实2019年发行任务。一是按照车籍属地,以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各县区户籍车辆为基数,将发行任务分别落实到各县区政府。由县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完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考评(见附件2)。二是按照发行机构分解任务,全市金融发行机构要按照上级银行要求完成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和发行银行对各区县及合作银行发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ETC合作发行银行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现场采访等方式,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有针对性的解读ETC推广、货车按车(轴)型收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等相关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强舆情监测,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附件:1.延安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


2.2019年全市汽车ETC发行任务表.doc

3.延安市ETC发行量(月份)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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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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