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21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2:47:42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章已刻制就绪,从即日起启用,“延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印章同时作废。




附:新旧印模.doc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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