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6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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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延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我市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县两级2014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一次编制修订和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重要性

应急预案是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明确在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行为规则,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影响和后果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做出的详细安排和程序规范,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具有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双重作用,是做好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先后编制各类应急预案100多件,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个领域,在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践中,仍暴露出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应对措施不具体、资源配置不合理、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市县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和中省驻延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把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作风上要严谨细致,及时制定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计划,迅速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快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一)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市级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牵头组织修订,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初稿后书面征求省应急办及各县区、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于8月31日之前将修订完善的预案同专家评审意见、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县级总体应急预案由各县区政府办牵头,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修订,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于9月30日之前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10月上旬报市应急办备案。

(二)专项预案修订工作。专项预案指政府为应对某一类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由部门起草、政府印发的应急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延安市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目录》(见附件一),在充分征求上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相关专项预案进行认真修订,于9月30日前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并在市应急办备案。同时,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对上级已出台而我市尚未出台的预案,要抓紧编制起草,9月30日前一并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县区实际制定各自《专项预案修订目录》,落实牵头单位,制定修订计划,抓紧启动专项预案修订工作,按程序完成修订任务,于10月31日前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三)部门预案修订工作。部门预案指有关部门根据同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职责,用以规范本部门、行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市级各部门要对照《延安市部门应急预案修订目录》(见附件二),认真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各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9月30日前报市应急办备案。各县区要参照市级部门应急预案修订目录,制定县级《部门应急预案修订目录》,夯实责任,明确时限,认真做好本县区部门各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修订任务报县应急办备案。

三、强化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按期完成

(一)加强领导。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强的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中省驻延各有关单位要把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尽快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扎实工作,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各部门预案修订计划请于5月31日前报市应急办。

(二)突出实效。一是系统性。各级各类预案要规范统一、相互衔接。县级总体预案要与市级总体预案保持一致;县级各专项预案要与县总体预案、市专项预案保持一致;部门应急预案要与市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市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保持一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个完整体系。二是针对性。要根据本级本单位突发事件的特点,特别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编制和修订预案,不能照抄照搬上级预案。三是操作性。预案内容必须具体、规范,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准确有效的程序和依据,确保用得上、行得通。四是协同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制定修订预案时,要把跨区域应急联动作为重点,加强与周边地市、县区沟通衔接,增加片区内应急管理合作内容,根据区域内应急管理合作需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设备等应急资源的征用机制,提升协同防范应对跨区域突发事件能力。

(三)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作为日常督促检查工作的内容之一,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要经常过问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指导预案修订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按期完成修订任务。

四、加强演练,扎实做好预案动态管理

加强预案演练是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意义,每年12月下旬要将本年度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及次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报市应急办。重大隐患综合演练方案要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市应急办。同时结合演练及不断变化的形势和要求,对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修订和完善,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演练结束要及时总结评估、发现问题、修订预案。请各县区、各部门5月31日前将今年的应急演练计划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延安市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目录.doc

附件2:延安市部门应急预案修订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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