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4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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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调,建立服务联动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协调组织,按照“服务窗口谁接待谁负责、业务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本级政府办公室牵头的政务服务联动机制(部门设立的服务大厅由本部门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加强前台服务与后台职能部门有效联动、工作衔接,无缝对接前后台工作,有效解决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避免让群众“多头跑路、来回跑路”的现象发生。

二、优化流程,推进服务透明高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编制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优化工作环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编制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问题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及时动态调整。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加快推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确保2017年12月前,市、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进驻中心办理比例不低于50%,2018年时限全部进驻。

三、完善制度,加快政务中心功能升级。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按照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的要求,切实将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并充分授权窗口审批,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鼓励大胆创新,向社会公众提供联办会办、容缺审批等新型政务服务,探索开展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监管的服务模式。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5号)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心服务能力,整合网上服务资源,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2017年基本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打造贯通市、县、乡村的多级联动体系,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全程在线”,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民便民。

四、强化管理,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要构建科学完备、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根据自身管理需要,不断完善细化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在执行过程中起到规范与正面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巡查、约谈、反馈等制度,实行政务服务“日统计、月分析、季通报、年考评”,保证各项考评公正公开。重视民意反馈与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为群众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平台,对群众意见建议与投诉要及时回应,妥善解决。推进由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进一步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进驻中心开展工作或设立服务中心的部门,要把服务窗口作为提升本部门效能、展示本单位形象的重要阵地,严格遵守中心规定,接受政务服务中心对本部门窗口的统一监管。

五、优化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窗口工作人员是实施服务的主体,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要不断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标准,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到窗口一线,配齐、配强窗口审批力量,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同时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有效推进工作作风转变。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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