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2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2:59:48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延安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贾珉亮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骁卫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张新会 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

成 员 杨剑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庞 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彦平 市考核办常务副主任

杨志旗 市城乡统筹办主任

刘延瑞 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

李建雄 市科技局副局长

师延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贺光前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向东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贺世亮 市工信委副调研员

韩 君 市国土局副局长

万 锋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兰云发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新光 市商务局副局长

马立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屈永平 市质监局总检验师

李 伦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成伟 市交运局副局长

孙文芳 市文广局副局长

董志福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孙可选 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苏 锋 市网信办副主任

张世忠 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高晓斌 团市委副书记

刘晓勤 市妇联主席

胡正郁 市工商联主席

李锦刚 延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东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斌 延安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树平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赵 刚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马延明 中国人民银行延安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新会同志兼任,刘延瑞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全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及目标任务落实,研究制定推进“双创”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延安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考评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双创”工作推进情况实行监督评估,按月以送阅件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推进支持“双创”工作政策措施落实、专项资金扶持、信用体系建设、融资担保、市场主体培育、“四上”企业培育、电商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上市企业培育、文化产业开发、旅游产业开发、非公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创建、税收优惠、重点项目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物流园区建设、农业科技园建设、大学生创业政策、创业项目征集、就业创业培训、中小微企业管理培训、“双创”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确定联系科室和联络员,及时向市推进“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和相关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工作规程

(一)领导小组议事实行全体成员会议制度,建立月度、季度、年度会议制度,每月10日前,召开市推进“双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了解掌握全市“双创”工作进展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夯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双创”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除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议外,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参加会议人员。

(三)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届时参加会议。成员单位需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的议题,要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前将相关资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四)对会议确定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印发。各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议定事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以工作简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会议确定事项,主动研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及时制定本行业、本部门推进措施和意见建议,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努力形成高效有序、运转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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