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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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扶贫局《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

延安市住建局、延安市发改委、延安市财政局、安市国土局、延安市扶贫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329号文件要求,结合延安危房改造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以解决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户为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全市整体脱贫时限,统筹规划、创新方法、精心实施,确保全市现有105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2017年全部启动,2017年底全部完成。

二、坚持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减轻负担。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标准,推进加固改造,实施特困户兜底政策,避免因建房返贫。

扎实推进。科学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计划,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质量和效果。

三、精准对象认定

原则上以2016年底各县区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基准数字,同时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各县区要查漏补缺,进一步对非易地扶贫搬迁的105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再核查,逐户精准核实,准确划定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级别,将核查后的准确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并分别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四、改造注意事项

(一)目标步骤和时限。各县区扶贫局于2017年3月上旬将国土部门易地扶贫搬迁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花名册移交各县区住建局,各县区住建局要逐村逐户建档立卡,2017年全部启动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各县区住建局务必于2017年3月底前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改造花名册上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建设标准。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结构安全。原则上人均不超20平方米,户均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同时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三)改造方式。属整栋危房(D级)的,原则上应原地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必须修缮加固。

(四)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不低于2万元予以保障,由中、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户均补助按照标准下达、省级户均补助5000元、市县户均配套7500元(其中:市级财政户均配套2500元,县级财政户均配套5000元)。各县区要积极筹措本县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应低于各级财政户均补助之和。

(五)审批环节要及时。县区住建、财政部门及危改实施乡镇要特别注意危房改造各项审批环节进度,精简环节,主动服务,在危改户申请、审批、开工、竣工、验收、资金兑付等环节加快进度,尤其是补助资金年底务必兑现到位,确保危房改造圆满完成。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六)技术服务要到位。各县区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充分利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免费发放的《陕西省农村特色民居设计图集》,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同时,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及各施工企业负责人,从按图施工、建筑技术方面进行技术培训,力争使改造后的房屋更节能,更安全。

(七)金融机构要扶持。各县区农发行及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贷款机制,试行农民宅基地、承包地贷款担保体制,积极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危房改造贷款资金,各县区政府实施贷款贴息补助等政策。

(八)社会各方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等,鼓励志愿者帮扶,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危房。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要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县区人民政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健全机构,上下联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增设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密切配合,立即编制年度计划,做好对象认定、项目管理、质量安全、评估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省、市、县补助资金,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管。

(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今年危房改造对象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不得挪用,不得拨付其他类别农户和一般贫困户。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建档立农户的“一卡通”账户。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核,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都要将县区机构设置和建档立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脱贫攻坚任务考核。务必要高度重视,今年11月底前开展自我评估,自我评估不达标或没有完成改造任务的,必须立即整改,务必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从2018年1月起逐县逐镇评估验收。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绩效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和台账制度,逐户监控进度,确保房屋质量和进度。市上将定期通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今年底全部完成。

附件:延安市“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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