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6〕5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3:06:32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6〕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2015〕9号)精神,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四)审核市直有关部门管理和各县区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五)督促检查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姚靖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马宏玉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 李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慎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亚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欢明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春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史成莉 市国资委副书记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慎健同志兼任。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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