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8〕10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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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8〕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龙岩市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

实施方案



为加快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37号)和《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设施意见〉的通知》(岩委发〔2017〕16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全面推进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9大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81亿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完成投资23亿元。进一步提升城乡景观面貌,新增城市道路19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1公里、城乡公共停车泊位2500个【其中中心城区1250个,其他各县(市、区)1250个】、公园绿地100公顷,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50公里,新(改、扩)建污水管网100公里、供水管网100公里、雨水管网150公里、燃气管网150公里、绿道130公里。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整治村庄124个,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3个,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公路沿线整治绿化。大力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及黑臭水体治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实现收集处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交通畅通工程

1.城市道路建设。全市力争新增城市道路190公里。中心城市加快推进“一环一轴四纵五横”骨干路网建设,重点推进大外环通道、龙岩大道高架桥、火车站片区道路等项目建设,强化主次干道、支路建设,疏通一批背街小巷,拓宽瓶颈路,打通“断头路”,完善城市“毛细血管”。在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公园、办公集中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增加人行过街通道,建设网络化步行、自行车专用道系统,形成通畅闭合、无障碍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并与城市绿道、重要公园广场衔接。实施罗桥、“三桥一路”等重要交通拥堵节点提升改造工程,解决重要交叉口拥堵问题,完善智能交通指挥平台和交通疏导快速反应机制,合理组织单向交通,打造循环交通体系,提高城区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公安局

2.公共交通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公交站点、线路,扩大城市公共交通通达范围,实现公交覆盖广度和密度双增长。进一步优化不同交通方式和不同公交线路的衔接,尽可能缩短公交换乘或更换交通方式的时间和距离,切实提高公共交通便捷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3.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加快一批公共停车场建设,重点缓解学校、医院、商场等区域周边停车难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停车设施共享利用的协调机制,建设中心城区停车“一卡通”系统,实现现有停车资源的盘活和有效利用。2018年,全市计划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25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

4.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断头路及未达二级标准路段的提级建设,2018年计划建设改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01公里。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通乡(镇)三级公路、连接多个建制村的通村公路“单改双”建设,积极支持“交通+特色产业”的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2018年计划建设改造农村公路450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二)水环境治理工程

1.城市污水治理。扩建一批已满负荷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包括城市市政道路配套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2018年全市计划新建改造城乡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

2.农村污水治理。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力争建成21个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主要配套管网。采用截污纳管集中处理、配建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站、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等方式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计划完成村庄污水治理11.5万户。实行整村推进,将未完成污水处理任务的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省政府重点扶持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统一列入2018年农村污水治理整村推进计划。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委、文广新局

3.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建成区完成黑臭水体清淤疏浚、河道清障、沿河主要排污口截污、生态补水工程,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开展城区污染源、污水管网普查,全面收集污水,建立健全市政管网、小区管网清淤维护管理机制。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积极开展销号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

(三)供水安全工程

1.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汇水区域污染源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一源一策”的标准,制定整治方案或整改措施,建立整治台账。组织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全面评估,形成风险源名录,有针对性编制或者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县级以上重要水源地要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对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监控、监督管理、年际变化等情况开展自评估,并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2018年底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实现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局

2.老旧水厂改造提升。加快推进新罗东南洋,漳平溪仔口,长汀红卫、城关、龙陂,武平第一水厂等老旧水厂工艺提升改造。新建水厂采用先进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的工艺,完善和优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工艺,有条件的地区应使用膜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等技术,提高水厂抗冲击负荷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能力,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水利局

3.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管网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控制。全市新建改造城乡供水管网100公里,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及小区、工业区、开发区、乡镇新建改造供水管道、“一户一表”改造的管道、市政供水管网改造的临时过渡管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4.农村饮用水安全。继续推进规模化水厂建设,通过管网延伸、水厂联网和提高标准等形式进行规范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水平,完善消毒、净化等水处理设施,加强水质检测和监测,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解决饮水安全“易反复不稳定”问题,受益人口5.5万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住建局

(四)防洪防涝工程

1.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规划,加强与排水防涝标准衔接,加快九龙江、汀江、闽江防洪治理及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推进连城、漳平等市县建设一批高水高排等大型防洪工程,提升防洪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住建局

2.防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内涝防治监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工作。2018年,全市计划新建(改造)城乡雨水管网(渠)150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渠)、城市与乡村绿道配建的排水管沟(渠)。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水利局

3.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储水池塘、下沉式绿地、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建设,减少城市硬化地面,推广透水铺装,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逐步建成具备吸收和释放雨水功能,弹性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海绵城市。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水利局

(五)城乡洁净工程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开工建设上杭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启动运营;武平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垃圾焚烧处理厂项目进展。至2020年,全面完成新罗区雁石洋城、永定区茅镰山寨、漳平市下桂林、武平县文溪、连城县哒砾白石岗、连城县隔川、长汀县南熏亭、长汀县河田等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场治理,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6%。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环保局、经信委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成剩余53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保洁常态化机制,实现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覆盖。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新罗区全区域全覆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其余各县(市、区)启动试点工作。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融合,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商务局

4.城乡公厕建设。开展“厕所革命”工作,以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城市公厕,安排新建改造城市公厕70座、乡镇公厕54座、农村公厕125座。各地要按照到2020年前每个村庄有1~2座水冲式公厕的要求,确定2018-2020年分年度任务,加快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列入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当年要完成新建改造1座农村公厕的任务。建立健全公厕日常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有条件的公厕逐步实施24小时开放,创建一批文明管理示范公厕。全面掌握城乡公厕的基本情况,建立“一厕一档”,完善公厕信息化台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旅发委、卫计委

5.建筑垃圾消纳和危险废物处理。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鼓励企业针对建筑垃圾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以增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构建“种类齐全、能力相当、结构平衡”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继续建设一批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园区配套、飞灰填埋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环保局

(六)管网建设工程

1.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8年全市力争建成综合管廊1公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2.燃气管网建设。加快燃气管网和门站项目建设,新建住宅区和高层建筑要求同步建设管道燃气设施。2018年全市计划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5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3.电网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大武平、长汀、连城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切实保障农业和民生用电;加强中心城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区域电网建设,合理新增变电站布点,新建电网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发改委、经信委

4.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继续深入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加大既有小区光纤到户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光网覆盖水平;继续实施无线宽带接入网扩容工程,进一步提升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实现全市窄带物联网络全覆盖。2018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72%,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76%。全市实现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农村家庭50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通管办

(七)景观提升工程

1.城市园林和绿道建设。实施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结合旧城改造,充分利用城市各类零星空地、边角地、闲杂地、废弃地、拆违用地等,建设街头绿地、袖珍绿地。营造、提升城周山、城中山生态景观林,推进城市高架桥、河湖等护岸的立体绿化,加快城市片林建设,增加市民绿色共享空间,着力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100公顷公园绿地建设。开展城市植物园建设前期工作,中心城市和各县(市)要各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林荫景观路、5处以上立体绿化、5处以上城市片林、5处以上老城区街头小绿地,重点推进龙津湖公园建设。串联城市步行道、自行车道、街头绿地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广场和历史文化地段等,建成四通八达、互联互通的休闲健身绿道网络,2018年全市计划新建绿道130公里以上。做好城市自行车道规划,与城市公交规划相融合、衔接,推进城市自行车道建设和站点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林业局

2.老旧小区改造。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原则,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消防、停车、充电、照明等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推进沿街立面和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景观面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执法局

3.集镇环境整治。强化集镇污水垃圾治理,提升道路两侧和单位庭院的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配套市民休闲步道、休闲场所、停车场、公厕等设施,完善集镇功能。规范街道界面,规整店招店牌,整治杆线设施,推进重点区域架空缆线下地。传承传统元素,改造建筑立面,保护特色风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执法局

4.城镇“三边三节点”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旧城区景观风貌提升,继续实施山体、水系、湿地的生态保护修复。各县(市、区)整治1个以上项目。加快推进省级重点跟踪项目漳平市永福镇北大门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5.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重点修复破损路面、整治建筑立面、保护历史建筑、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和市政管网设施,提升业态,形成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街巷(坊)风貌。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9条以上老旧街巷(坊)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城乡规划局

(八)配套服务工程

1.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改造提升一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一批乡村特色文化文物小镇,挖掘文化内涵,配套特色文化设施,推动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建设整合一批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青少年活动、体育健身为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科学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需信息平台,加强供需对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广新局、发改委

2.健身设施建设。继续把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来抓,2018年计划新建15个多功能运动场、6个笼式足球场、6个室内健身房和4个门球场;市县两级投入相应资金推动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建多功能运动场和健身路径,利用城市“金角银边”建设健身广场和设施。新(改、扩)建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住建局、教育局

3.物流设施建设。实施2018年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培育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完善物流配送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在城市新功能区和大型住宅辖区配套建设新型邮政网点和快递服务网点。提供通行便利,对配送车辆采取限行或禁行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通行便利政策,合理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停靠装卸的区域和时段,保障城市物流(快递)配送的需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邮政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

4.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旅游景区、社区(村)公共服务机构(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交通运输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逐步完善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场所按规定设立无障碍停车位。城市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等按照无障碍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逐步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县(区)级以上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要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残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委、教育局、数字办

5.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市、县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发改委

(九)智慧城市工程

加快实施“互联网+市政基础设施”计划,大力发展智慧道路、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环卫、智慧园林等,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加快中心城市数字化城建、国土档案馆建设,开展城市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和共享应用,实施城市大脑试点工程,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执法局、数字办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村庄环境整治。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房整治、农村公厕建设四项工作重点。在“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2018年力争完成55%的村庄整治任务,同步规整村庄杆线。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村推进,建立农村垃圾治理日常化保洁机制,每个整治村应新建改造1个以上水冲式公厕,尾水经过收集处理。各县(市、区)要及时分解下达建设村庄整治任务,加大投资力度,强化村庄风貌管控,突出乡土气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注重典型示范、连线成片。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124个村庄环境整治建设任务(包括61个省级补助村、63个市县级补助村),树立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局

(二)农房建设。加强村民建房监督管理,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灾后重建、地灾搬迁、村庄征地拆迁和库区移民安置等工作,抓好村民安置房建设。扭转抢建乱建行为,开展已建农房整治,建设一批农民示范房和村镇住宅小区。市、县编制村民建房标准图集,优化功能配置和布局,满足村民实际需要,传承地方传统建筑风格,加大标准图集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村民科学建房。市、县两级要选择乡镇开展农房建设重点指导,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简化审批程序,给予资金激励,组织规划设计团队实施“陪伴式”服务,开展已建农房整治和环境治理,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打造农村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民政局

(三)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计划开工4228户,年度竣工4228户。市级持续强化督查力度,引导以修缮加固为主的改造方式,降低成本。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危改工作机制,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叠加配套补助资金,要按照“一户不漏”的原则,将排查的存量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纳入2018年改造计划,确保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整治。强化省级重点扶持长汀县中复村、上杭县兴坊村、永定区岩太村3个村的保护整治。各县(市、区)也要扶持一批镇村开展保护和整治建设,持续打造品牌进行示范引领。重点要突出老房子修缮加固、污水垃圾环境治理、消防设施完善和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要抓紧编制完善保护规划,制定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修缮和整治项目清单,精心选择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依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导则》,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研究传统建筑保护和改造利用的技术、方案,积极探索对传统建筑植入现代功能、满足现代人消费需求,以利用促保护;积极培育乡村新业态,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乡土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旅发委

(五)公路、铁路沿线整治。各县(市、区)抓好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城镇连接新区和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251号)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综合整治铁路沿线环境,着力改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美化沿线城镇景观,提升龙岩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执法局、农业局、工商局、交警支队、铁办、南昌铁路局龙岩工务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力量,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合力推动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项目资金,盯紧项目推进,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对标作战,倒计时安排推进计划,狠抓项目实施。

(二)加快组织实施。各职能审批部门要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推行“捆绑审批”“容缺预审”,加快项目审批。尽快制定完善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等各项导则和标准,加强技术指导,提高项目质量水平。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严把工程质量与安全,努力把项目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财政要根据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相关部门要把可以安排的资金、可以倾斜的政策优先用于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苏区、老区政策研究用好用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深化政银企合作,破解资金筹措难题。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开一些领域和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

(四)严格督查落实。建立指挥部推进机制。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年中组织督查项目推进情况,年底组织项目验收。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制定完善项目实施具体考核办法和奖补实施细则,明确每个项目工作职责,每月准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三是建立绩效考评办法。将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发掘鲜活事例和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合力推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8年龙岩市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





· 2018年龙岩市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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