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7〕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6:31:57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印章的通知》










龙政办〔20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277号)精神,组建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便于开展工作,从即日起启用“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印章。



附:印模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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