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2016〕97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龙岩市食安办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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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龙岩市食安办工作计划的通知》










龙政办〔2016〕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6年龙岩市食安办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龙岩市食安办工作计划

2016年,市食安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推进社会共管共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整治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国家及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作为,确保责任落实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今年继续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列为为民办事项目,依据省方案,市食安办将于近期制定我市治理“餐桌污染”年度工作方案。同时,推进我市食品药品放心市创建活动,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意见,落实《龙岩市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市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印发,全面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二)抓好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2015年省对市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情况,加强协调督促,推动措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1.督促相关监管部门加快人员分流工作,确保我市基层食药监管所人员全部到位。

2.跟进我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公安机关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要求2016年市级公安机关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工作(市里至少设大队,县级至少有专职人员,重要县区争取设大队),主要职责是搜集、掌握食品安全犯罪情况和犯罪动向,及时侦查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提高破案效率,推进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常态化。

3.针对2105年省对市治理指标工作完成情况的考评结果,加强对扣分项目的跟踪督查,督促相关部门重点开展对蔬菜农残、水果、茶叶、肉制品、蛋制品和酒类等项目的监管及检测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

1.进一步完善督查评价机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并提高绩效考评中的食品安全权重。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落实。一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活动。组织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高新区)开展每月一次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活动,通过现场集中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总结各级各部门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制定2016年食品安全满意度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主要食品治理指标市级抽检工作,下达主要食品治理指标市级抽检计划,督促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做好2016年省对市食品安全考评迎检工作。根据省食安办当年度食品安全满意度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做好自评材料的报送工作,配合省食安办做好“食品安全满意度”指标数据采集工作。

2.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对相关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特别要协调解决部门间行政执法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基层执法资源共享、检验检测统筹等问题,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3.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制定《龙岩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议事协调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强化重点督查,提升工作实效

(一)加强部门工作督导

1.按照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规范,继续对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高中考试期间等重点时间段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2.加强农村集体餐饮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充分发挥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作用,重点监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按传统习俗在非营业性餐饮场所举办的婚宴、寿宴、丧宴、乔迁宴、庆典宴等各种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督促部门做好现场指导、督促整改和备案登记上报,坚决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抓好重点事项落实

1.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总结长汀县示范创建经验,扎实推进永定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其他县(市、区)按照试点县标准、要求继续开展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村居、街区、市场、单位等不同层面的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食安工作上水平。

2.推进我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整体设计、重点推进、示范先行、逐步规范”的思路,加快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三、开展宣传培训,加强调查研究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营造食品安全工作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市、区)食安办、各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动员企业、学校、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二是完善“食安龙岩”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印发《“食安龙岩”微信公众号信息管理办法》,与市食药监局协力合作,利用专业资源,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部门监管信息,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促进微信公众号权威、专业发布我市食品安全信息。三是创办“龙岩食品安全”工作简报。要求部门实时报送工作动态,食安办每月刊发两期以上工作简报,及时了解部门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四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进党校”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关注度和重视程度。五是加强与市内主流媒体合作。通过开办专栏、专题和组织专稿等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宣传报道,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市实际和工作要点,牵头开展食安系统专题调研,了解辖区食品安全现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分析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四、认真履职尽责,严肃工作纪律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公仆服务意识。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履职尽责到位,防止拖延推诿,杜绝监管工作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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