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办电〔2016〕1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龙岩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3 07:24:50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龙岩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政办电〔2016〕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受极地涡旋南下影响,一股强烈的冷空气将于22~26日影响我市,22日起气温明显下降,22日夜里至23日我市大部分县(市、区)有降雪或雨夹雪,部分有积雪和结冰;24~26日转为晴冷天气,极端最低气温北部-8~-5℃、南部-5~-3℃, 过程极端最低气温可能突破历史同期最低值。此次低温冻害将对我市农业、林业、供电、交通、通讯、供水等造成较大影响。根据天气会商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16年1月21日8时起启动《龙岩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启动龙岩市气象灾害低温冻害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工,迅速行动,提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及时收集上报灾害发生情况。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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