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政办〔2019〕3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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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






洛政办〔201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洛阳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我市“9+2”工作布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全市经济实现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振全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的信心,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加快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通过“二库(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和资本市场专家库)、一中心(融资路演中心)、三园区(洛龙区、高新区、伊滨区上市和挂牌孵化园)、四支撑(市、县、部门、园区政策支撑)”的建设,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大优质企业主体培育,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9+2”工作布局,以“三大改造”为重点,着力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不断做优做强。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促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板块不断扩大,企业融资能力持续增强;上市、挂牌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培育“百年老店”;上市后备企业通过培育逐渐积累壮大,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多层次资本市场“洛阳板块”不断扩大。到2023年,上市、挂牌总数达到600家以上。其中,企业上市分“两步走”,2019—2020年实现5家上市(2019年2家,2020年3家),2021—2023年实现9家上市,5年内新增上市企业14家,总数达25家以上;动态保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500家以上,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200家以上;高新技术、“565”重点产业占上市、挂牌企业总数的50%以上。

——融资能力持续增强。上市、挂牌企业5年内实现再融资、并购重组100次以上;5年内累计500家/次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直接融资,累计实现资本市场融资达到2000亿元以上。

——上市、挂牌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到2023年,打造1家市值2000亿元以上、2-3家市值1000亿元以上、4-5家市值500亿元以上的上市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各行业龙头和潜力企业的培育。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独角兽”“小巨人”等企业的培育。在“565”产业体系中,围绕“5强”产业培育5-10家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围绕“6新”产业培育20-30家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单项冠军”企业;围绕“5特”产业培育30-40家“小巨人”企业。同时,加大对体育、水利等领域优质企业的挖掘培育。通过产业培育和结构调整,逐步培育一批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条件的优质企业,夯实上市、挂牌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充分挖掘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建立分行业、分区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动态管理,梯度培育。在产业基础较好的洛龙区、高新区、伊滨区建立3个上市、挂牌产业孵化园,加大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集聚培育。“565”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挖掘各行业龙头及潜力企业,建立行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大培育力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新材料、高端石化、生物医药、现代物流行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能源产业;市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行业;市科技局负责科技服务行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色高效农业行业;市林业局负责牡丹产业;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健康养老行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市金融工作局负责金融行业;市水利局负责水利行业;市体育局负责体育行业。各县(市、区)加大对县域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内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培育,建立辖区后备企业资源库,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上市、挂牌氛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大力推动企业规范提升。鼓励有上市、挂牌发展规划的新设市场主体初始登记为股份公司。各县(市、区)以辖区上市后备企业为重点,列出股改企业清单,制定股改推进计划,推动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财务等内控规范管理;引导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大对企业股改、财务规范等方面的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分类指导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推动各行业龙头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推动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行业中成长性高的“单项冠军”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推动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发展空间的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四板”挂牌,逐步引导其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鼓励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通过“借壳”实现上市,并将上市企业注册地迁回我市。对暂不符合境内上市条件的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引导其到香港及其它境外成熟资本市场上市。创造条件支持外地上市企业迁入我市。推动有实力的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实现与上市公司合作,逐步实现国有资产证券化。(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动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并购重组。支持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对资产质量不高、运行质态欠佳的上市、挂牌企业,支持其借助并购重组转型升级,重新焕发活力。搭建平台,推动区域内“小而美”企业通过被并购重组等方式,借助外部资源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对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的融资支持。支持运作规范、发展前景好的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增发股份及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绿色债、双创债、境外债等方式筹措资金,做强主业。推动上市后备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结合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业务特点,研发设计产品,依法合规开展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业务,强化金融支持。支持各类私募基金特别是政府引导基金积极参与企业增资、股改及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大上市、挂牌工作的宣传引导。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普及机制,推动资本市场宣传培训全覆盖。充分发挥券商与县(市、区)结对帮扶作用,加大对县(市、区)特别是贫困县地区资本市场政策、融资工具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增强县(市、区)党政干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识。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资本市场知识的宣传培训。建立资本市场专家库,为企业提供实时“一对一”专家辅导咨询。(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资本市场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企业上市相关事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如遇重大问题,随时组织会议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金融工作局主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决议事项的跟踪督办等工作。对在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审核、河南证监局辅导的企业以及部分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市级领导分包联系制,建立工作专班,“一企一策”加大对企业协调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加大对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力度,重奖首批登陆科创板企业。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行业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行业政策须体现对企业上市、挂牌的支持。相关上市、挂牌孵化园区要加大对入园企业的政策支持。对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的投资项目,在土地、资金、技术研发以及环保控制性指标方面给予倾斜。通过市、县、部门、园区四大政策支撑,形成政策合力。(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优化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的发展环境。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动态向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发布。建立企业上市、挂牌问题协调属地负责制,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所需函件、手续的办理和问题协调。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加大对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股改、并购重组的支持。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府引导基金在洛投资情况。各银行金融机构应在符合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对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授信贷款的快审快批制度,同时定期向后备企业宣传推介金融产品。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信用良好的重点中小微企业以及在“新三板”挂牌的中小微企业优先使用政府还贷周转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各项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加强对上市、挂牌公司经营及资本运作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搭建平台助力企业对接汇集资源。建立融资路演中心,组织开展融资路演、融资需求发布等对接活动。建立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市、区)企业融资需求定期收集、报送制度。组织企业“走出去”到沪深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及上市发达地区交流学习。邀请监管部门及行业专家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加大企业与域外金融机构对接,强化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交流对接,推动行业强强联合或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督查和责任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上市、挂牌目标,加大督查考核评价。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上市、挂牌问题协调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各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考评,对执业质量差、企业反映恶劣的中介机构通报至上级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金融工作局)



附件:

1.洛阳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市直部门)

2.洛阳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县、市、区)

3.洛阳市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部分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领导分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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