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办发〔2019〕28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履责管理“五个体系”建设配套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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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履责管理“五个体系”建设配套细则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9〕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定各单位:

《政府履责管理责任指标体系细则》《政府履责管理重点工作体系细则》《政府履责管理督查考核体系细则》《政府履责管理结果运用体系细则》《政府履责管理组织保障体系细则》等政府履责管理“五个体系”建设配套细则已经2019年2月1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政府履责管理责任指标体系细则






按照《关于建立政府职能履责管理“五个体系”的意见》,为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绩效管理,激励实干创新,突出过程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细则。

一、责任指标体系的确定

责任指标体系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工作职能过程中,遵照人人肩上扛指标、人人肩上有责任、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要求,抓具体、具体抓,将能量化考核的重点指标进行归类,形成政府职能履责管理责任指标体系,全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责任指标体系内容

政府职能履责管理责任指标体系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全市第三产业主要指标、定西市开发区建设发展指标三个方面构成。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按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确定。

2.全市第三产业主要指标。包括全市第三产业核算的15项指标和全市第三产业促进性指标。

3.定西市开发区建设发展指标。开发区单独下达责任指标。

三、推进落实措施

1.健全指标体系。按照中央及省市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年度责任指标体系,报市政府审定。

2.分解目标任务。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科学测算提出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

3.完善考评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各单项指标考评办法,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统一印发。责任指标体系实行季度考核评价、年终汇总结果的考评机制,每季度考核一次、分析调度一次,年终汇总季度考核结果。

4.严格兑现奖惩。按照《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和《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能够季度考核的指标,由各责任部门依据省、市正式公布的数据进行考核(不并列排名),送市发改委汇总排名后报请市政府审定。对只能进行年度考核的指标,在年底一次性进行考核(市上分解下达指标低于省上下达指标时以省上指标为准),兑现奖惩。

5.强化跟踪问效。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会同相关责任部门,通过日常督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对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政府履责管理重点工作体系细则





按照《关于建立政府职能履责管理“五个体系”的意见》,为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突出抓住抓重,全面完成政府管理重点工作各项任务,制定本细则。

一、重点工作体系确定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中央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政府部门工作职能,将重点的事、重大的事、难度大的事、省市领导盯办的事,以及责任指标体系没有涵盖的重要工作进行归类,突出抓主抓重,形成政府职能履责管理重点工作体系。重点工作体系主要包括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十大生态产业、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城乡建设管理、社会治理创新等。

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

按照《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市政府办牵头,确定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季度或月度工作任务,并分解下达到各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区及定西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区及定西经济开发区要立足自身实际,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按季度细化责任目标,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关键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人员“五个明确”,逐条逐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通过抓具体、具体抓,强化阶段调度管理,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重点难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三、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市直责任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责任部门的衔接,定期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掌握重点工作实际进展,认真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帮助和指导责任单位及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不折不扣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横向衔接及纵向联系,切实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四、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

1.健全重点工作体系。年初,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部门,按照中央及省市各项工作部署,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具体内容,报市政府审定。

2.加强协调推进。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掌握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过协调指导,现场办公,促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不了的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同时,各责任单位也要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重点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3.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各相关责任部门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导督促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4.强化考评、奖惩机制。重点工作实行按季考核和调度,每季度督查考核结束后,通过会议、文件、现场会等方式进行通报调度。年底汇总季度考核结果,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具体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和《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等组织实施。






政府履责管理督查考核体系细则






按照《关于建立政府职能履责管理“五个体系”的意见》和《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为确保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督查考核工作根据《市政府“五步三法”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条 不断改革创新督查考核方式,变年度督查为季度考核,变被动督查为主动落实,通过全程和过程督查考核,把工作习惯规范为工作标准,把工作标准固化为工作习惯,形成标准具体、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督查考核抓落实工作体系。

第三条 督查考核的重点为市政府目标管理指标、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省、市重点难点工作,滞后工作的推进等。

第四条 各责任单位紧盯指标和任务落实,抓具体、具体抓,年度工作季度考核,季度工作按季考核,月度工作按月考核,以目标细化量化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第五条 市政府目标管理指标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负责督查考核,重点工作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督查考核,《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考核。

第六条 督查考核工作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汇总季度考核结果,采取单位自查,督查部门核查定性、听取汇报、实地考核、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各牵头部门对本部门重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于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将进展情况按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和核查定性。

第八条 对难以定性、推进缓慢的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从相关责任部门抽调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督查考核组,于每季度次月上旬开展实地核查和点穴式督查,根据核查情况最终确定季度督查考核结果。

第九条 根据季度督查考核结果提出奖罚意见,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在每季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按照《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和《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兑现奖罚。

第十条 督查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评价,根据每季度督查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评价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兑现奖罚。






政府履责管理结果运用体系细则





按照《关于建立政府职能履责管理“五个体系”的意见》和《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为建立健全完备的结果运用体系,确保各项结果运用精准到位,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按照“突出激励、分类处罚、综合发力、强化效果”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相结合、符合客观实际、促进任务落实的结果运用体系,充分调动各级干部自觉谋事、主动干事的积极性。

第二条 扩大激励范围,加大激励力度。

(一)重大事项组织推动有力、取得显著成效,对全市有示范带动效应的,进行专题通报表扬。

(二)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督查考核中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县区和部门,重要指标完成目标任务且季度排名在全省前3位的市直责任单位,高质量发展指标季度排名在全市第1位的县区,重要指标(不含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目标任务且季度排名连续两次在全市第1位的县区,在《抓落实进行时—走在前》栏目刊播,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

(三)被国家、省上表彰奖励和通报表扬的重点工作,对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区在每季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调度会上进行通报表扬,择优在《抓落实进行时—走在前》栏目刊播。

(四)按照《定西市项目管理八项制度》, 每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排名全市第1位的县区颁发流动红旗,每季度对项目建设排名前3位的县区奖励项目前期费。

(五)被通报表扬的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区,在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相应工作每次加0.5分,被专题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可累加计算;同一事项年内被表扬2次(含2次)以上的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区,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条 明确处罚事项,分类兑现处罚。

(一)重大事项被国家或省上通报批评约谈的,国家和省上督查通报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整体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重要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且季度排名在全省后4位的,第一次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市直责任单位或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第二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直责任单位或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第三次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直责任单位或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重要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且季度排名在全市连续两次居末位的县区,第一次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第二次、第三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市上督查交办问题未按期整改到位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单项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

以上约谈情况在《抓落实进行时—走在后》栏目刊播,被约谈人在《抓落实进行时—说清楚》栏目公开承诺。

(四)市上督查交办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个性问题,其他指标未完成目标任务且季度排名在全市连续两次居末位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在《抓落实进行时—走在后》栏目刊播。

(五)高质量发展指标按照《定西市推进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兑现处罚。约谈情况在《抓落实进行时—走在后》栏目刊播,被约谈的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抓落实进行时—说清楚》栏目公开承诺。

(六)对交办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多次约谈后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1.市直责任单位年内被约谈3次(含3次)以上的;

2.县区因同项工作年内被约谈3次(含3次)以上的;

3.重大事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七)年内被约谈的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区,在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每次扣减0.5分,被问责的每次扣减2分,可累加计算。同一事项年内被约谈2次(含2次)的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区,年度内不能评先选优;被问责的市直责任单位和县区,年度内不能评先选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四条 对通报表扬、约谈问责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移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考核、组织任用的依据。






政府履责管理组织保障体系细则






按照《关于建立政府职能履责管理“五个体系”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政府履责管理“五大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明确组织保障重点

(一)重要指标。主要由责任指标体系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第三产业主要指标、开发区建设发展指标等方面构成。

(二)重点工作。主要为重点工作体系确定的重点的事、重大的事、难度大的事、省市领导盯办的事、进展缓慢的事,重点工作要突出抓主抓重。

(三)其他方面。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省市实事办理,以及事关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二、实行任务分解包抓

(一)任务分解。坚持早部署、早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在年初修订各项工作考核办法或细则,明确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季度或月度任务,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统一印发。

(二)包抓责任。政府管理责任指标体系和重点工作体系中确定的责任指标和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阶段任务,将责任靠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三)量化管理。建立责任指标、重点工作推进责任清单,细化量化月份、季度、年度目标任务,月度能考核的进行月度考核,季度能考核的进行季度考核,年度任务按季度考核。要抓具体、具体抓,对照清单逐项推进、对账销号,定量定时定性考核评价,倒逼重点工作提速、提质、增效。

三、精心组织推进落实

(一)安排部署。年初,市政府办牵头制定印发《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提出《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市政府分管领导根据以上《办法》《方案》审定各部门单项工作考核办法或细则。每季度次月上旬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牵头部门进行督查考核,严格对照各项工作具体指标和工作任务量,以统计数据为准,科学评价各项工作进度。

(二)分析调度。对确定的重点工作通过会议、文件、现场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分析调度。每年度4月、7月、10月、元月20日左右统计数据公布后,组织召开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调度会,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市政府各分管领导点评,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分析困难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兑现督查考核结果,推动工作落实。对于问题突出的单项工作,下发专门文件进行督办或组织召开先进(后进)现场会进行推进。

(三)分期推进。月度、季度考核主要以发现问题、消除堵点、破解难点为主,通过考核结果的科学认定、实时反馈,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调度推进机制。

(四)年度考核。四季度考核后,汇总全年考核结果和各项指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并召开年度考核结果兑现会议,全面总结年度各项工作,研究部署来年各项重点工作。

四、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一)协调领导。成立组织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督查室负责同志担任,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定西调查队为成员单位,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落实、组织推动、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和协调落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各项制度,确保督查考核客观公正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兑现奖惩。严格按照《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和《强化督查抓落实工作办法》《定西市项目管理八项制度》等各项制度,根据督查考核结果,对照各类奖励情况和处罚情况分类施策,落实好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相结合、季度运用和年度运用相结合、政府运用和党委运用相结合、监察运用和纪委运用相结合的奖惩办法,充分运用颁发流动红旗、奖励资金、通报、约谈、曝光、问责等多种奖惩形式,形成一整套的“重点突出、过程管控,正反施策、结果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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