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发〔202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3-13 20:23:2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浙政发〔2023〕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批准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的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10项),现予公布。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高水平建设文化强省、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附件: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10项)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policy/140822.html

本文关键词:浙政发,浙江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名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