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5〕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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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延政发〔20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5年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十一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7日

2015年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十一条措施

为了进一步夯实招商引资责任,推动招商项目落地,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明晰能化产业链招商节点项目及目标企业。依据《延安市招商引资实施方案(2015-2021年)》,围绕油煤气盐加工转化方向,策划一批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上游项目及煤焦油综合利用、天然气综合利用、苯延伸加工、C4综合利用、甲醇延伸加工等产业链下游项目,筛选、梳理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下半年重点开展叩门招商、跟进洽谈,积极引进一批能化产业链节点项目。(市工信委牵头,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配合;能化产业链招商节点项目及目标企业见附件1)

二、积极开展产业类项目招商。成立产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能源化工、新能源、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6个招商小分队,分别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相关县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重点与一批央企、省企及知名民营企业对接洽谈,年内必须逐一对有可能与我市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进行拜访,推动一批产业类项目落地建设。(市招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

三、加大对已达成合作意向的重大产业类项目跟进力度。对2014年陕西民企走进延安活动期间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2015年全市44个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以及与部分央企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按照行业分类,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带队,相关县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参加,7月份起逐一赴相关企业跟进洽谈,力争年底达成合作共识,部分项目开工建设。(重点产业类招商项目跟进情况见附件2)

四、务实举办和参加省市重点招商活动。由市招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积极与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及省工商联对接,筛选、邀请部分全国工商联会员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参加市政府拟于8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的延安市招商引资专场推介会,9月初在延安举办的油气生产性服务业交流会和陕西省知名民企走进新区活动,通过自主举办招商活动和参加投洽会、陕粤港澳等省政府组织的招商活动,推动一批重点合作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尽快落地。(市招商局牵头,市工商联、新区、经开区和各县区政府配合)

五、优化招商引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各类基金参与招商园区的土地一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改、土地、环保、工商、税务等涉及立项、审批、登记手续的部门,要主动跟踪、上门服务,高效率办理相关手续,为招商项目落地建设创造条件。

六、强力推进新能源类项目落地。对全市48个光伏、风电类项目(其中合同项目26个、协议项目22个)的指标、立项、规划、土地等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汇总,督促项目单位协助投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跟进服务,推进新能源类项目落地建设,各招商单位须于每月23日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招商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林业局、招商局及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

七、继续推行重大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按照“一个招商项目、一名包抓领导、一支推进队伍、一个促进方案”工作要求,对“延政办发〔2015〕5号”和“延政办发〔2015〕28号”文件确定的48个重大项目,逐项目成立促进工作机构,制定促进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各包抓项目责任单位每月向市政府报告一次进展情况。特别对高速公路BOT项目、子长煤化工项目、延长石油集团化工项目等投资额百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市政府每月初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市发改委牵头,市招商局和相关市直单位、县区政府配合)

八、建立招商引资项目退出机制。对今年新签约未开工的62个合同项目、近年来签约的33个未开工项目、16个未复工续建项目,各项目单位要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对有望实施的要加大促进力度、限期开工,对占据项目资源而实施无望的坚决予以撤销,并报市招商局备案。对近年签订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完成项目备案和取得土地使用权半年、经多次督促而未开工的要立即予以撤销,重新包装,对外招商。(市招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配合;未开复工项目情况见附件3)

九、建立招商引资客商投诉处理机制。在“延安招商网”设立客商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及微信号码,及时受理客商投诉,加大对破坏投资环境、损害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追究查处力度,积极协调处理投诉事项。今年10月份,市政府召开外来投资者座谈会,进行投资环境客商满意度集中测评,对测评结果处于后三位的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要进行约谈,切实改善投资环境,维护投资客商合法权益。

十、加大项目督查工作力度。每月定期督查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签约情况、开复工情况、到位资金情况、形成固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排名,通过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介予以通报。今年8月底,组织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工作现场会,研究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三季度末各招商单位开复工率必须达到80%以上,年底达到85%以上。(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招商局、相关新闻媒体配合)

十一、强化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权重,将招商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提高到2分,由市招商局单独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依据。市招商局要科学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和部门,市政府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鼓励各招商单位委托投资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对引进的产业类项目,根据实绩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招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招商工作提质增效。(市招商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附件1:2015年下半年延安市能化产业链招商节点项目及目标企业信息表(63家).doc

附件2:2015年下半年延安市重点产业招商项目跟进表.doc

附件3:全市招商引资续建项目未开复工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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