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131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53:25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延安市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延安市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今冬明春,我市各条主要河流将进入枯水期,生态基流大幅减少,水污染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为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面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确保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中有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市4条主要河流(延河、北洛河、清涧河、仕望河)、6个国考断面和14个出入境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确保今冬明春各断面水质稳中有升,力争年底前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退出全国后30位,为“十四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推进河长制责任落实。夯实各级河长责任,紧盯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强化河长巡河机制,切实做到“县级河长一周一巡河,乡镇级河长三天一巡河,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河”。下硬茬整治河道“四乱”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水污染防治、黄河采砂、河道垃圾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体系,坚决遏制各类乱堆乱放、乱采乱挖等违法行为。12月底前,完成河道乱堆、乱放、乱倒现象的全面排查整治。(市河长办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市县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的业务指导,督促各级污水处理厂制定今冬明春运维方案及应急预案,紧盯气候变化和运行管理情况,及时完善保温措施,科学调整工艺,规范运行程序,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同时,加大镇村污水处理站的检查指导、技术帮扶工作,确保小型治污设施充分发挥效能。县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城区污水收集主、支管网等配套设施要落实专人负责,定期、严格核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改造,全面消除污水管网跑冒滴漏现象。(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加大环境执法和水质监测力度。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紧盯水污染防治重点问题,继续加强河道沿线重点企业排查监管力度,规范工业企业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强化各类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彻底杜绝各类乱排乱放现象。未按规定标准处理排放废水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视情节对问题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移送问责。市县环境监测部门要采取比对监测、交叉监测等方式,加密各县(市、区)出境断面水质监测频次,科学分析断面超标原因,及时抄送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并报送市政府,为市政府精准施策提供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开展地膜、反光膜清理收集处置等面源污染的检查督导工作。对秋冬季果树农药、化肥使用进行管控,及时督促清理秸杆、果枝等废弃物,从源头上减少农药化肥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强化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监管力度,督促其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对治污设施缺失和运维存在问题的养殖场限期整改,对小型或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做好分散式屠宰、家庭式屠宰的管控,及时清理屠宰现场,坚决杜绝屠宰废水、污物随意散落,随水入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五)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市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成立三个专项小组,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问题、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持续开展写实记录、明察暗访等工作,对督导组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大突出环境违法问题打击曝光力度,达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片、警示全域的效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主动参与水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市县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六)持续开展督察督办。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督导组将开展明察暗访,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建议。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问题交办--问题认领--问题整改--销号申请--核查销号”的机制进行整改,利用工作微信群开展信息传送工作,及时交办相关县(市、区)。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或因失职渎职导致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市河长办、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查支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安市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专题会,统筹研究部署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对照市上要求成立县(市、区)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上手,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实行“日调度、周研判、月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治水工作,跟进落实整治措施。

(二)加强分析研判。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分析研判。市河长办实行“一周一研判”,及时对全市各条河流河长制暨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找出问题症结,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各河长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一旬一调度”“一旬一通报”,及时收集汇总各督导组工作动态,定期对全市水环境质量和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市城管执法局实行“一周一督导”,持续开展污水处理厂现场巡查,研判运维问题及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各级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改。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督导组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河长办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旬报制度,必须于次日9:00 前将前期工作情况报送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杨海荣 边浩东,电话:0911-7090548,邮箱:1689196064@qq.com。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及时对全市水污染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专班.doc


2.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督导组分组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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