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1〕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2 06:53:27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部门协作配合与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联合执法、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刘晓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张延存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树德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高志迎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军辉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杨建民 市委非公党工委书记

任研科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王永胜 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

王志团 市委编办副主任

许静荣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叶二凹 市发改委副主任

翟建军 市卫健委党委副书记

王根科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左兴社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孙怀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峰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世雄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恒伟 市商务局副局长

姚克智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宪儒 市审计局副局长

申长良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国庆 市民宗局副局长

陈延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新发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严志强 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白岗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四级调研员

李爱全 市金融办副主任

刘玉梅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石建国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世忠 市总工会副主席

闫晓妮 团市委副书记

苗 静 市妇联副主席

杨 伟 市工商联副主席

郭兆茗 市科协副主席

吴小伟 市文联副主席

徐恩祥 市社科联副主席

王沿胜 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马建平 市银保监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怀斌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

(二)联席会议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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